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专利权发明人是否可以变更

专利权发明人是否可以变更专利发明人可以变更。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而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1)因发明人更改姓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3)因发明人资格纠纷提出变更请求的,如果纠纷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应当提交全体当事人签字的证明文件。如果纠纷是由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调解解决的,应当提交该部门出具的调解书;如果纠纷是由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确定的,应当提交生效的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收到判决书后,审查员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确认是否提起上诉,在指定的期限内未答复或者明确不上诉的,应当依据此判决书予以变更;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上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人民法院判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纠纷是由仲裁机构调解或者裁决确定的,应当提交仲裁调解书或者仲裁裁决书。(4)因更改中文译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发明人声明。二、专利发明人变更费用是多少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 200元。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 50元。进行专利权人的变更,其实也就是将专利权转让给他人。然而,进行专利转让时一定要做好专利发明人变更手续即专利通过著录事项变更。专利著录事项变更分两种情况,即专利发证前和专利发证后。这是由专利审查及发证的流程决定的,专利在授权之后会有一个办理登记印刷的手续,办理完成之后才会下发证书。对于一些想要申报项目的企业来说对专利授权状况还是有讲究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醉驾和毒驾
      醉驾和毒驾刑法修正案八在交通肇事罪后增设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为危险犯,不需要造成实际危害结果,只要行为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构成本......


·房子抵押走担保公司的利率标准是什么?
      房子抵押走担保公司的利率标准是什么?生活中,不少朋友为了融资都会选择抵押房产。由于银行的抵押费用较高且不好办理,不少抵押人都会选择担保公司......


·近来租售同权的政策可以说在全国各地都是非常的火爆的,虽然租售
      近来租售同权的政策可以说在全国各地都是非常的火爆的,虽然租售同权的政策只是在少数的几个大城市中开始试行,但是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每一个省市都会实......


·抢劫罪最低处罚是什么?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任何一个犯罪都是有一个最高处罚和最低处罚,对于抢劫罪来讲也不例外,我们知道抢劫罪的最高处罚为死刑,那抢劫罪最低处罚是什么呢?由于抢劫罪属于行为......


·基本工资加绩效还有加班费吗?
      基本工资加绩效还有加班费吗?有的,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费的工资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劳动合同规定的标......


·起诉离婚法院管辖该怎么确定
      起诉离婚法院管辖该怎么确定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被告不在中华......


·非法收养孩子怎么处理?
      非法收养孩子怎么处理?非法收养孩子怎么处理??1、符合收养条件但未办理《收养证》的,按一千元处理。2、无子女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


·现在有很多公司,为了降低成本,所以在员工入职的时候,不提要跟
      现在有很多公司,为了降低成本,所以在员工入职的时候,不提要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事情,这样对于劳动者来说,就比较难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相应的......


·刑事案件抗诉都需要什么手续材料?
      一、刑事案件抗诉都需要什么手续材料?1、申诉书:申诉书中要写明申诉人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申诉理由应当针对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简明扼要......


·在买房子的环节中
      在买房子的环节中,除了买卖双方要签订购房合同、交付购房款之外,还需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将房子实际过户到自己名下之后,那么才算是真正获得房子的......


·公司集资诈骗员工如何认定处理?
      在当今这个社会,集资诈骗也是一种诈骗,通过集资的方式进行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可能有人不知道集资诈骗罪是可以由单位也就是集体构成的,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