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离婚的方式有几种 ?一般来说离婚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如果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孩子抚养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采用这种方式。采用协议离婚,只要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有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若查明情况属实,并已对子女、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当场就会发放离婚证。协议离婚的过程要更加快捷。但是一般由于离婚涉及的问题较多,所以一般很难达成一致意见。(二)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达不成一致的,则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地超过一年的法院起诉。诉讼离婚的时间要比协议离婚长得多,一审一般审理期间为3至6个月,二审一般为3个月。三、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有一部分人脑海当中的青春损失赔偿费,在法院肯定是得不到支持的,如果夫妻之间没有什么原则性的过错,而是因为日常生活当中的一些矛盾才导致感情破裂的,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谁都不需要对谁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


·没有合同怎么讨工资
      用人单位如果无故拖欠员工的工资,或者有合理的原因拖欠但是超过了相关法律规定的期限,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如果双方签订了具体的合同那么员工就可以......


·劳动关系的纠纷,在进行处理的时候,是一个比较麻烦的事情,我们
      劳动关系的纠纷,在进行处理的时候,是一个比较麻烦的事情,我们在进行处理的时候,一般首先要进行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是,如果是在提出诉讼之后,确......


·半年内辞退员工该如何赔偿的
      半年内辞退员工该如何赔偿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1、如果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那么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报酬不包括经济补偿金么?
      一、劳动报酬不包括经济补偿金么?经济赔偿金不属于劳动报酬。这是因为经济赔偿金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惩罚。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


·财产侵权结果发生地是否具备管辖权?
      财产侵权结果发生地是否具备管辖权?依据诉讼管辖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


·广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用
      广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用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元左右。有财产纠纷的,视案情可能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最终的律......


·在什么情况下属于转包
      以下情况属于转包:(1)施工企业将承包的工程全部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从中收取回扣者;(2)总承包单位,违反第六条规定的,将工程主要部分或全体工程(结构......


·变更合同条款附条件民事行为和相关条例是怎样的
      变更合同条款附条件民事行为和相关条例是怎样的一、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概念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


·网络金融诈骗10万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随着现在信息化的社会越来越发达,我国的计算机和互联网使用量也在逐年递增。这时就有许多不法分子也盯上互联网这个虚拟的世界。以各种高收益、高回报......


·毕业生违约申请书怎么写
      毕业生违约申请书怎么写一、毕业生违约申请书怎么写?毕业生违约申请书尊敬的领导:本人系学院专业的毕业生,于2011年10月被贵公司录取成为新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