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般来说保险理赔算遗产吗?

一般来说保险理赔算遗产吗?根据我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在满足合同约定的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时,如果合同约定的保险金的受益人为投保人本人,则其即为投保人又是被保险人,则其已经取得的保险理赔金可以作为遗产。根据我国保险法规有关条文规定的精神zd,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内,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其遗产处容理。如果保险是以其死亡为支付保险金的条件的,则在其死亡后,保险金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的受益人为他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符合保险金支付条件的,保险金支付给保险合同所有约定的受益人,则该财产为受益人的财产,不能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保险法》中规定了三种情形下,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在这些情形下,保险理赔金都可以算作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当保险的受益人即为投保人时,则可将保险理赔金作为遗产进行相关继承。遗产的具体继承方式则由实际情况来经确定,如果针对于遗产有相关的不明确问题或者是有相关争议的话,一般来说以法定遗嘱为准。尚未订立遗嘱的话,则按照法定继承人的相关规律顺序来进行继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抚养权具体怎么判,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而言,抚养权归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一方。具体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


·出卖个人信息犯罪量刑是怎么判的
      在这个网络发展的社会,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常有发生,最常见的就是我们的手机号码,经常受到无聊的短信和不认识的电话。有些短信中含有病毒的链接会导......


·小公司劳动合同正规吗?
      小公司劳动合同正规吗?也不一定小公司的劳动合同就不正规,如果我们觉得对用人单位给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意义,我们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采用当地劳动......


·成都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在法律的允许下,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可以在《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对盗窃犯罪的量刑标准作出更为具体的规定。当然,由于不同地区的情况不同,......


·男方去世后子女抚养权
      男方去世后子女抚养权夫妻双方离婚后,如实际抚养孩子的一方死亡,另一方应当继续抚养子女。二、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一)孩子不足两周岁两......


·演员的肖像使用权合同应该怎么写
      演员在我国的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我国的商家看好这一影响力进行相应的产品推广和产品宣传。这类肖像的使用需要签署专业的肖像权使用合同,对我国......


·单位犯罪能否立功?
      单位与纯粹的自然物质系统的根本性区别在于前者包含着人的因素活动,包括人的主观意识活动和作为主观意识活动外化的人的行为,而后者则不包含人的因素......


·如何个人申请做医学司法鉴定
      我们都知道在诉讼活动中有些情况是需要做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的结果对于诉讼结果是至关重要的。那么如何个人申请做医学司法鉴定?个人申请做司法鉴定应......


·一、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离婚后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


·讨债技巧—兵贵神速催款兵法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这军事上一步之差可导致千军覆没。在经济上信息慢动了半步会殆误商机,让大笔金钱在瞬间白白地滑过。在催款中,有利时机到来之时......


·离婚后女方能分得一半房产吗?
      离婚后女方能分得一半房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