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侵犯肖像权请律师多少钱?

侵犯肖像权请律师多少钱?
  
  一、 侵犯肖像权请律师多少钱?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代理费
  
  1、一般案件基本标准:
  
  案件类别:(元/件)民事案件1500元、行政案件2000元、刑事案件3000元、仲裁案件收费标准3000元
  
  2、不同案件不同标准:
  
  (1)简单诉讼案件,可在上述标准的50%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3倍以内确定;
  
  (3)疑难复杂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
  
  (4)具有涉外因素(争议标的物或合同签约地或合同履行地在国外,适用外国法律解决)的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上述因素可合并执行,但实际标准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10倍。
  
  3、简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判定标准由省或省辖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
  
  4、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评定的“知名”律师可在上述标准的10倍以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
  
  代理费除按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基本标准执行,还应按不高于下列比例另行收费(累进制)争议财产标的1万元(含)以下:
  
  1万元—10万元(含)
  
  10万元—50万元(含)
  
  50万元—100万元(含)
  
  100万元—500万元(含)
  
  500万元—1000万元(含)
  
  1000万元收费比例免收4%3%2.5%2%1.5%0.7%
  
  1、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对涉及财产关系的上述案件实行风险代理的可由双方协商收费。
  
  2、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三)其他收费规定
  
  1、担任刑事案件自诉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2、办理一审继办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继办申诉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二、肖像权受到侵害如何起诉?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对于侵犯肖像权的具体情况,应当根据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来进行起诉维权处理,但涉及具体的律师费,是属于商业收费情况,应当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来进行处理,对于律师费用过高的,可以要求降低,最后签订法律服务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司法鉴定异议时间是多久
      在诉讼中,很多当事人会申请对于一些证物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成为了很多案件的焦点,案子的突破有时候就靠司法鉴定的结果。但是对于司法鉴定结果对......


·购买被查封的房产要注意什么
      在生活中,由于我国房价很高,寻找物美价廉的房屋成为很多人的追求。而有人发现,被查封的房屋很多都不错,想要购买,但不清楚购买被查封的房屋有什么......


·无证驾车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
      无证驾车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一、无证驾车肇事逃逸会怎么处罚?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应当视具体情节轻重,依据以下条款进行处罚:1、新交法里无证驾......


·现如今,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地升高,私家
      现如今,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地升高,私家车的数量也不断上升,导致交通拥堵。而交通事故也是频频发生,那么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有明显不同,具体区别有如下几个方面1、主体要件不同,这是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最主要、最本质的......


·什么是包庇罪 怎么处罚包庇罪
      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有的亲属在明知道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仍采取一些措施对其进行包庇,希望不让其受到法律追究。那从法律角度来讲的话,......


·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国土资源局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您都知道政府是由多个部门共同组成的,我们国家对于政府的要求当中就有政府需要进行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是很重要的,我们可以对政......


·一、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对买房的影响有吗?
      一、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对买房的影响有吗?没有什么影响的,离婚之后没有就算是脱离婚夫妻关系,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也没有任何的影响。一般在离婚时,如果......


·已刑拘没有批捕就不会判刑了吗
      一、已刑拘没有批捕就不会判刑了吗?没有批捕也有可能会被判刑,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


·追讨债务的方法包括哪些
      追讨债务的方法包括哪些若债权人需要向债务人追讨债务的话,则此时一定不能采取暴力、非法的手段,否则不仅无法顺利追讨债务,还有可能让自己遭受更多......


·2023年商业受贿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我们国家在商业受贿这一方面的法律规定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也就是说商业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商业受贿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根据有关规定,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