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专利权的转让形式有哪些

专利权的转让形式有哪些我国专利转让通常以以下三种表现形式: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人(发明人)将整体专利转让给一个企业,在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之后,发明人(专利权人)仅剩发明权。2、专利实施排他许可,是一家企业买断该专利,仅专利权人与这个家企可以使用该项技术,不可以将该专利再次转方给第三方。3、专利实施普通许可,是专利权人授权于某个企业或个人生产该专利,亦可授权多家企业或个人。二、专利转让填写资料有哪些1、需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可在专利局网站下 载),明确专利号(或者申请号)、专利权人(或申请人)、发明创造名称以及转让人和受让人信息。2、提交证明文件: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转让或者赠与合同。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有多个专利权人的,应当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者赠与的证明材料3、将上述两份文件邮寄,或者面交至专利局,或者专利局位于地方的代办处4、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转让手续的办理比较简单,可以自己直接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亚联科)。专利局一般会在2到6个月内发手续合格通知书(告知专利权人或申请人由转让人变更为受让人),双方也可以通过专利局网站查询到变更结果,表明转让成功。如果双方想要通过文件来证明,可以请求专利局办理一个专利登记簿副本,上面会详细记载该专利的法律状态。专利权的转让意味着专利的所有权或者持有权已经转移,专利权的受让人成为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所有权或者持有权,而出让人即原专利权人不再享有专利的所有权或者持有权;专利的实施许可则意味着专利的所有权或者持有权并没有转移,该专利权仍由专利权人保留,被许可人只是取得了该专利的实施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子公司注销流程是怎么样的?
      子公司注销流程是怎么样的?子公司注销流程是怎么样的?子公司注销流程主要分为七步:工商注销备案→注销登报公告→国税注销→地税注销→工商注销→......


·夫妻采取协议离婚是好还是不好
      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比较纠结应该采取哪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虽然现实中很多夫妻都是选择了协议方式,但具体针对到自己的情况,可能就不知道到底采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法都有哪些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法都有哪些内容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法都有哪些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


·强奸罪怎么量刑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


·湖南省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 在人防工程中,防
      湖南省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在人防工程中,防护设备的作用非常大,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人防工程的防护效果。各个省市都有这方面......


·偷窃金额多少可以立案侦查?
      偷窃金额多少可以立案侦查?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


·合作社股东私自将合作社出租怎么处理?
      合作社股东私自将合作社出租怎么处理?可以直接诉讼处理,因为私自出租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未经表决的情况下,股东没有私自出租的权利,股东权利是在按......


·一、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
      一、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误工费4、护理费5、交通费6、住宿费7、营养费8、残疾辅助器具费9、残疾赔偿金10、被抚养人......


·一、离婚协议书中财产100万怎么分割?
      一、离婚协议书中财产100万怎么分割?如果100万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分,每人50万。从我国民法典来看,我们国家对婚内财产的归属主要有两种形式,第一......


·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在非法经营犯罪当中,分为了情节严重与情节特别严重,不同的情节认定对行为人的处罚当然也就不太一样。那么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该如何认定呢?包括了哪些......


·提供的线索不属于立功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规定一般嫌疑人、被告人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之后,可以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应的线索,帮助侦破案件。而一般提供了相应的线索的,往往都是会认定为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