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计算机著作权保护法中软件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

计算机著作权保护法中软件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
  
  一、计算机著作权保护法中软件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
  
  (一)发表权
  
  (二)署名权
  
  (三)修改权
  
  (四)复制权
  
  (五)发行权
  
  (六)出租权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
  
  (八)翻译权
  
  (九)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1)警告。
  
  (2)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
  
  (3)没收非法所得。
  
  (4)没收侵权复制品。
  
  (5)没收侵权复制品的制作设备。
  
  (6)罚款。《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1条规定:剽窃他人作品的,罚款100元至5000元;假冒他人美术作品的,罚款1000元至5万元。对其他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可以罚款一万至10万元或总定价的二至五倍。
  
  三、侵犯软件著作权的刑事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其实除了软件著作权,类似于小说、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包含的权利都是一样的,而且软件著作权也不是必须要进行登记的,从软件创作出来以后,在没有发表的情况下其他人也不可以侵犯,除非是50年内没有发表的就不再受到法律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重婚谁可以提出这类案件的诉讼
      重婚谁可以提出这类案件的诉讼一般都要犯重婚行为人的配偶或者受害人起诉。重婚严重威胁了家庭生活的和谐,对受害人造成严重心理阴影,在此情况下,受......


·银行信用卡犯罪怎么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


·走私、违规等行政违法案件的调查程序
      走私、违规等行政违法案件的调查程序一、走私、违规等行政违法案件的调查程序1、立案海关缉私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走私、违规等行政违法案件或线索......


·法院判决多久申诉时间
      法院判决申诉时间没有限制的。对终审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诉,但是申诉不是必然获得再审。申请再审案没有开庭的相关规定,但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


·老人财产归谁谁赡养是法定的吗
      一、老人财产归谁谁赡养是法定的吗?1、不是,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和是否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没有关系;2、如果当事人对......


·公司法法定事项中怎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社会经济结构是由
      公司法法定事项中怎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我国社会经济结构是由一个个公司组成,这些公司有分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外国公司等。在公司法中对......


·劳动合同想必大家都不陌生,是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合同,没有劳
      劳动合同想必您都不陌生,是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合同,没有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是用来保证公司和员工的权益,如果违反了公司规定,公司就会向......


·法院对笔迹鉴定不认可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对笔迹鉴定不认可的情形有哪些一、法院对笔迹鉴定不认可的情形有哪些?1、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


·出现医疗事故必须鉴定吗
      出现医疗事故必须鉴定吗医疗事故鉴定不是必须做的。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由医患双方自愿委托医学会或其他组织作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卫生行政......


·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双方
      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双方应选择报警处理,交警会到场对双方的责任进行划分,确定责任方以及具体的赔偿金额等等......


·预约与本约如何区分
          (一)判断标准之一:是否须另外订立买卖合同?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究竟是买卖合同本约,抑或是买卖预约?应依当事人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