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索赔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交通事故索赔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的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3)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如委托的代理人是自然人,应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应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函;如委托代理人是原告近亲属以外的人,应提供委托代理人推荐函。(4)当事人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互关系的证明。(7)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8)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二、交通事故索赔起诉后需要多长时间才能结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其实,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问题是可以申请交管部门介入调解的,如果交管部门的调解没有起到任何的作用,受害人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了。不过当前的交通事故,如果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话,受害人可能得等到检察院公诉后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疫情期间房贷延期怎么办?
      疫情期间房贷延期怎么办国家出台了相关规定,明确只有属于因疫情导致的才是可以申请延期,另外还只能对以下人群适用: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


·侵犯名誉权管辖法院有哪些
      侵犯名誉权管辖法院有哪些名誉权案件属于侵权案件,和其他侵权案件一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


·保证合同能单独存在吗
      保证合同能单独存在吗一、保证合同能单独存在吗保证合同不能单独存在,即使单独存在也是无意义的。根据《担保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主合同无效......


·2023最新婚姻法房产分配包括什么内容?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即将被废止。2020最新婚姻法房产分配的内容囊括了您最关心的婚前财产分配和婚后共有财产分割的细则......


·车辆单方事故定损员会报警吗?
      车辆单方事故定损员会报警吗?显然是会报警的,单方事故不管什么情况都应该报警处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一些车主认为,在发生自己单方面的事故时,......


·银行小额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银行小额贷款条件: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或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或有固定的经营地点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有正当的......


·郑州二手房首付是多少?
      郑州二手房首付是多少?1、一般首套的二手房,二手房贷的首付的不低于30%,这里说的30%值得的不是成交的较而是评估价的、而二手房贷款式根据二手房评......


·签订木胶板购销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木胶板购销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一、木胶板购销合同的含义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卖方......


·分居后债务不知情如何处理
      在我们平时的生活中,由于夫妻感情生活的不和谐,时常会出现夫妻分居的情况。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仍然存在夫妻的共同财产这一问题,对于分居后债务不......


·先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分别是什么
      先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分别是什么在我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针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规定了债......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