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方欠钱不还超过两年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超过两年怎么办?应当立即提出诉讼,并要求判决处理,在2017年10月1日之前,诉讼时效是两年。2017年11月1日之后,民法典生效,诉讼时效变成三年,欠款超过三年没有追索过的话,就变成自然债务。债权人丧失胜诉权,但法院不会主动审查。如果债务人主张时效抗辩,债权人就会丧失胜诉权。如果债务人不主张时效抗辩,债权人就可以胜诉,债权就能实现。但这时候主动权是在债务人一方,就看其是否主张时效抗辩。稳妥起见,债权人应当让债务人重新在欠条上签字,并注明时间,或者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向债务人追索欠款的事实。诉讼时效发生中断,诉讼时效重新计算就可以了。二、追讨欠债的合法手段有哪些?1、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2、调解法。债权人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3、仲裁法。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起诉讼的费用低。4、诉讼法。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法院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需要明确的是,对于欠钱不还的行为,当事人也需要采取合法的手段来要求还债,不可以使用非法的手段,如私闯民宅或者非法拘禁等行为,因为相关情况也是属于犯罪行为,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仲裁的请求金额
      一、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1、因克扣、拖欠工资引起的纠纷。对于企业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劳动者在......


·如何认定非法同居?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生活的男女关系结合形成的关系可分为两种:一是事实婚姻,二是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指没......


·离婚官司开庭后多长时间下达判决书
      离婚官司开庭后多长时间下达判决书1、法律对庭审后什么时候判决没有规定,但对立案之后什么时候判决有相关的规定;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随着私家车逐渐成为交通工具的主流,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也随之发
      随着私家车逐渐成为交通工具的主流,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也随之发生,尤其是酒驾醉驾最为严重,有不少人都是因为酒驾醉驾失去生命或者受到严重伤害,让......


·一、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仲裁有效期是多久?
      一、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仲裁有效期是多久?如果有争议可以申请仲裁,注意不要超过一年时效期。时效期是指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一年内为时......


·法律上的相关规定遗弃老人怎么办
      父母是孩子成长的保护伞,将一个咿呀学语的婴幼儿哺育成可以撑起父母半边天的大孩子。在父母含辛茹苦的培育中,他们是不计较回报的用心栽培。但成长的......


·工伤鉴定书多久能下来,具体怎么做
      当劳动者因公受伤之后,公司都是会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员申请工伤认定,其实除了公司请的机构进行伤残认定,劳动者也是可以向社保局提出请求来进行工伤鉴......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一、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可以予以立案追诉。而根据我国《《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离婚房屋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割处置始终是比较纠葛的问题,有些夫妻虽然办理了离婚手续,也协商好了房屋的分配权,但是也有人会反悔,或者家里人不同意的,出现......


·公安机关未立案能否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未立案能否强制措施?未立案但有可能危害社会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


·新公司法资本金抽逃如何界定?
      新公司法资本金抽逃如何界定?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建设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办公司自主创业,注册公司时需要注册资本,也就是法律规定的公司创办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