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职工患病请病假扣全勤奖吗

职工患病请病假扣全勤奖吗1、可以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公司规定请病假不给全勤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给的,全勤奖不是法律规定必须支付的项目,但是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的。2、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二、企业员工连续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如何计算?(一)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1. 职工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支付;2. 职工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计算支付;3. 职工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计算支付;4. 职工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计算支付;5. 职工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全额计算支付。(二)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六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1. 职工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四十计算支付;2. 职工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五十计算支付;3. 职工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支付。职工请病假的,需要按照其实际的工龄来计算病假期间的工资。但是现实中可能会出现劳动合同的履行地点与用人单位的登记地点不一致的情况,此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履行地点的有关规定执行病假工资。如果用人单位病假工资的注册地点的标准高于履行劳动合同的地点的标准,并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约定按照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可以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500条指的是什么?
      最新的刑法修订案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列为一个新的罪名,并且为了更好的审理此类案件,两高出台了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


·个人工伤认定申请资料有哪些?
      在工作岗位上,职工因工发生人身伤害后,应该及时要求单位进行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处理的话,职工可以本人或者委托家属向劳动保障机关提出工伤认定。......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怎么填写?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怎么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适用于著作权人原始取得著作权,以及通过转让、继承或承受取得著作权的软件著作权......


·驾驶者醉驾逃逸拘役多久
      驾驶者醉驾逃逸拘役多久醉驾逃逸的违法犯罪驾驶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什么用地是50十年土地使用权
      什么用地是50十年土地使用权?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综合或者其他用地都是5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


·饮酒后驾驶车辆如何处罚
      饮酒后驾驶车辆如何处罚一、饮酒后驾驶车辆如何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


·故意伤害罪拘役多长时间?
      故意伤害罪拘役多长时间?故意伤害罪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


·车祸骨折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车祸骨折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


·信用卡诈骗罪审理时间需要多久
      自从信用卡出现以来,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简化了交易手续和程序,缩短了我们的时间。但是,信用卡有利也有弊。如果没有能力承担信用卡,很容......


·拘留10天在里面做什么?
      拘留10天在里面做什么?一、拘留10天在里面做什么被拘留第人一般接受拘留所开展的法律、道德等教育,参加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和文体活动,......


·申请抚养费过了两年后还有效吗
      夫妻离婚后,并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谁,这时抚养孩子的一方就要申请相关抚养费,法院并给与批准,但是在这期间对方并没有完全按照规定支付抚养费,且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