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因债务放弃继承权可以吗?

因债务放弃继承权可以吗?可以进行放弃,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由此可见,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一项民事权利,继承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作出接受或放弃继承的选择。放弃继承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征得他人的同意。由于放弃继承意味着继承人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同时也意味着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债务不负偿还责任,因此,放弃继承与继承人的利益密切相关,所以《民法典》对放弃继承的有效条件作明确的规定:(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2)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必须以明示的方式表示出来,不可以用默示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应当以局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如果用口头方式表示的,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有效。(3)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亲自作出。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继承人放弃继承权。(4)放弃继承必须是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有采取欺骗、威胁或胁迫等强制手段,让继承人违背真实意愿而作出的放弃继承表示,这种放弃是无效的。(5)放弃继承的效力应从继承开始计算。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他从继承一开始就没有了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是否进行继承和放弃继承权是当事人自行的相关决定,法院和另外的当事人是不能够长制性要求对方进行继承遗产的,如果对方拒绝进行遗产的话,在遗产进行处理之前要进行提出来,提出来之后即不能在经营反悔,也就是说提出不能够进行继承遗产,那么以后就不能够进行继承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终止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犯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影响量刑吗?
      犯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影响量刑吗?犯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会直接影响刑量的认定。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开始真正的犯罪行为,比如想毒害他人已经将毒药放到......


·家庭矛盾打架轻伤判几年?
      家庭矛盾打架轻伤判几年?家庭矛盾打架轻伤判三年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对走私贵重金属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法院对走私贵重金属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法院对走私贵重金属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


·公司打公诉费用及不同诉讼的费用
      公司打公诉费用及不同诉讼的费用在某些情况下,有些公司会提出一些公诉,但没有专业知识的情况下,会被人乘机骗取一些不必要的费用,在这里为您解答......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格式有哪些具体要求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格式有哪些具体要求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是由相关单位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依据规定出具的证明亲属关系的文件,而这个证明文件有自己相应的......


·十级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工伤要分为很多的等级,其中一级最重,而十级最轻,当然十级工伤也是最为常见的,但是我们要知道,即使是十级工伤,用人单位也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赔偿,......


·不同诉讼标的的因素区别有哪些
      一,不同诉讼标的的因素区别有哪些(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


·国有股权转让评估程序是什么?
      国有股权转让评估程序是什么?股权转让评估程序国有股权转让既涉及到国有资产监管的特别规定,又要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


·一、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一、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孩子抚养费没有法定计算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


·员工工伤认定书何时生效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拥有健全的法律体系来保护每一位合法公民。现如今在城市中,有很多的弱势群体,而农民工就是其中一类。他们工作危险性高,身体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