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人死后土地继承人是谁可以继承吗?

人死后土地继承人是谁可以继承吗?1、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只是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对土地没有所有权。而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显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2、我国法律规定只有林地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人死亡时,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一般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承包人死亡后发包单位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二、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1、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其中对于该条款的释义中规定,对因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其承包地不允许继承,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严格用于解决人地矛盾。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1、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2、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3、《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4、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综上所述,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方式取得的,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承包土地只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继承人可以继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政府或有债务的具体范围包括什么?
      政府或有债务的具体范围包括什么?在政府过去的交易事项中都会涉及什么潜在的责任义务?而或有债务的具体范围都包含了哪些?如果遇到这样的事件,对相......


·管辖权异议上诉期间是多久
      管辖权异议上诉期间是多久?一、管辖权异议上诉期间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


·投资入股专利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投资入股专利是什么,有哪些内容专利入股,也是一种常见的入股的方式,投资入股专利,通俗点讲就是将专利作为一种入股的形式,来当作资本进行入股。......


·刑事自诉案件能否决定逮捕
      不一定,刑事自诉案件,是否需要逮捕,由人民法院自己决定,不需要报检察机关或上一级法院批准,完全根据案情的需要而定。有证据来证明被告是有犯罪实......


·一方不履行合同有哪些表现?
      一方不履行合同有哪些表现?在经济合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有两种表现:一种是卖方不履行。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


·法院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规定是什么?
      法院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规定是什么?法院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规定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补充侦查,它的次数是只能够以两次为限制的。根据《中华......


·一、交通事故修车时的赔偿费用由谁来进行承担?
      一、交通事故修车时的赔偿费用由谁来进行承担?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一方承担交通费,但要以实际票据为准。当然当事人自愿承担的除外。二、交通事故......


·老公要离婚财产怎么分
      老公要离婚财产怎么分一、分割财产的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


·打架和解协议书该怎么写?
      打架斗殴可能是当今社会非常不和谐的一抹元素,大到破坏家庭,小到影响社会治安。可能发生冲突时,已经触及到了违法的境地。但只要事后,通过几方调解......


·工伤鉴定结果通知本人吗
      工伤是劳动者不可避免的事,特别是对于体力劳动者,工伤的严重性则会很大程度的影响他们的生活。而工伤的鉴定结果,则会关系着他们的工伤赔偿数额的多......


·最新强奸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强奸罪处罚标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