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车速鉴定机构怎么收费?

一、交通事故车速鉴定机构怎么收费?交通事故车速鉴定有异议的,当事人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如果车速的鉴定结果影响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在能够举证的前提下可以向交警队提出申请复议。一般情况下,作为驾驶人本身要提供相关车速证明的证据,但最终鉴定结论仍由交警部门作出。一般是由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聘请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各地鉴定费用不尽相同,一般机动车在2500-6000之间,非机动车一般是300-800元之间。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机怎么选择?1、交通事故受伤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从鉴定机构的经验性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其他部位伤害一般要三个月以后才能进行。2、建议当事人选择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这样鉴定结果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3、一般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当事人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来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由双方共同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单方委托鉴定后一方不认可鉴定结果的情况,因此诉到法院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更为妥当。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效是多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综上所述,在超速交通事故处理中,对车速的鉴定至关重要,交警部门会委托专业机构处理。车速鉴定机构要收取一笔费用,按照目前标准,在2500到6000之间。交警指定鉴定后,当事人缴纳费用。如果的确是超速行驶,交警会结合鉴定结果出具责任认定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事诉讼法逮捕后讯问时间及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时间及具体环节是有严格规范的。我国刑法对相关内容做了严格和明确的规定,这样也是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我们收......


·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是否有补偿?
      我们到新单位工作的时候,通常有一个试用期,期限几个月不等。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也需要签署劳动合同。后期一旦发生纠纷,劳动合同就是解......


·交强险条款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强险条款赔偿项目有哪些实践中要是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在机动车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要在责任限额内做出赔偿的。那么交强险条款......


·发生合同纠纷诉讼去哪儿起诉?
      发生合同纠纷诉讼去哪儿起诉?一、发生合同纠纷诉讼去哪儿起诉?发生合同纠纷诉讼去双方合同当中所约定的法院来进行起诉,或者是被告的所在地管辖的......


·车辆划痕险最多赔多少?
      我们您都知道,购买汽车后,为了日后有保障,会选择购买车辆保险及其附加险,在购买车辆划痕险后,车辆划痕险最多赔多少?一般来讲,根据保险公司的规......


·一般要是用人单位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一般要是用人单位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此时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赔偿,而在计算赔偿数额的时候往往就是有一定的标准,这就导致对不同劳动者做出......


·交通事故致一个重伤判缓刑几年?
      一、交通事故致一个重伤判缓刑几年?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房屋两证需要多少时间有规定吗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买房成为了社会所关注的焦点,买房往往需要的材料以及流程是非常复杂的,其中房屋的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


·2023年交通违章是认车不认证吗?
      2023年交通违章是认车不认证吗?一、交通违章是认车不认证吗?机动车交通违章是认车还是认证,具体要看是如何被抓到违章的,如果是电子眼拍到车辆违......


·旷工辞退补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旷工辞退补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项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定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旷工三天,......


·什么是股权质押?股权质押后的收益权会变化吗?
      什么是股权质押?股权质押后的收益权会变化吗?一、股权质押后的收益权股权质押之后,股权的所有权没有变化,收益权也没有变化,还是归股东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