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协商解决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协商解决
  
  1、交警主持调解,比较常见,事故后双方愿意协商,争议不大的,涉及伤残的一般交警是不予调解的,交警主持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的直接在事故认定书上达成调解方案。
  
  2、保险公司主持调解的,这种调解方式是由保险公司在主持,如没有异议,双方可以直接签订协议,保险公司将赔款直接转给伤者。或双方依据调解内容到交警队出具调解书都可以。
  
  3、双方协商不了的,只能起诉了,起诉后法院一般对交通事故也先进行调解,能达成一致的,则由法院出具调解书。
  
  4、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各方还可以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形成书面调解协议,并申请法院确认。
  
  二、交通事故处理技巧有哪些
  
  1、一方全责的事故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1)责任方向所投保公司报案,索取报案号;
  
  (2)事故双方就近选择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解决;
  
  (3)快速中心勘验定损;
  
  (4)根据定损结果确定赔偿金额,责任方直接赔付,从快速中心获得赔偿凭证;
  
  (5)责任方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
  
  2、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事故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1)责任方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定损,赔偿方式为自赔;
  
  (2)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定损后,110报警去所属交通队;
  
  (3)由交通队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
  
  (4)凭事故认定书和保险公司的勘验定损单据自己修车,自己理赔;
  
  注:若保险公司建议直接去快速中心处理的,可选择第一处理方式。
  
  3、事故一方负主要责任,一方负次要责任的事故处理:关键在于对损失的分担协商结果,协商能确定的去快速中心处理或经过交警处理均可,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根据认定书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交通事故在没有构成违法犯罪的情况下,最好双方协商解决,流程比较简单,还不伤和气的。但是如果已经构成犯罪行为的,即便双方愿意和解也是不行的,会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处理,然后双方按照情况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转租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一、转租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租户是否具有转租的权利,取决于租户与房东的具体约定。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转让他人,对租赁关系......


·我国的唯一抚养人会被判刑吗?
      我国的唯一抚养人会被判刑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孩子的唯一抚养人,也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为进一步体现人道主义精神,建议明......


·欠钱法院判了后还不还怎么办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


·国家公务员停薪留职是如何规定的?
      职员在以事假、病假为由需要请假的,需要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对于符合带薪休假条件的,职工在休假期间薪资待遇不变。之前即使是国家公务员也实......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判刑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么判刑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


·团伙寻衅滋事罪最少判多久?
      我们国家的法律是非常严格的,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任何违反我们国家法律的行为都会受到惩罚。打架的事情在我们生活中经常的发生,对于打架有的时候会有......


·银行可以配合存单质押吗?存单质押贷款的特点有哪些
      银行可以配合存单质押吗?存单质押贷款的特点有哪些一、银行可以配合存单质押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


·重庆市房屋拆迁人头费补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房屋拆迁人头费补偿标准是什么重庆市房屋拆迁人头费补偿标准是什么《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第三章人员安置?第十三条被征地单位的......


·我国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出资要求等规定
      我国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出资要求等规定一、我国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出资要求等规定我国目前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规定,主要是从其他方面进行约束,对于......


·哪些情况下离婚登记无效
      哪些情况下离婚登记无效一、哪些情况下离婚登记无效1、一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不具有行为能力;2、二是离婚双方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不自由;3、三是离......


·违法发放贷款罪法律条文有哪些
      违法发放贷款罪法律条文有哪些《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