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销售者对于商标侵权能够说明合法来源会承担责任吗?

销售者对于商标侵权能够说明合法来源会承担责任吗?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只要销售者符合下面三个条件,即使构成商标侵权,也不用承担侵权责任。第一,不知道自己侵犯他人商标权。如果销售商明知自己的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仍然从事该行为,该销售商和生产商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当然就不能免除了。第二,该侵权商品属于合法取得。取得方式不限,可以是赠与取得,也可以是买卖合同取得。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取得或者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取得均属于非法取得。第三,必须说明提供者。因为商标侵权已经确定,权利人已经造成损害,而销售者没有过错无需赔偿,对于权利人的损害,就必须找到确实的追偿者。对于那些拒不说明提供者或者“忘记”提供者的销售者,不能免除赔偿责任,因为,销售者和商标权人相比较,商标权人更值得同情和保护。二、商标侵权的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当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他人侵犯,商标权人在掌握一定被侵权证据后,可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所属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商标权。(一)、提交材料1、商标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商标权人为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公民的,其授权委托书需在中国公证处进行公证或在其所属国/所属地区进行公证后,再在中国进行认证。2、民事诉讼状;3、如果商标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侵权证据进行诉前证据保全,需提交证据保全申请;4、如果商标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财产(如侵权人的注册商标等)进行保全,需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并缴纳相应担保金;5、商标权人的权利证明,6、被告实施侵犯商标权行为的证据,主要包括:被告生产的被控侵权产品及销售发票、买卖合同、视听资料等。在原告不能获得被控侵权产品时,销售被控侵权产品的发票、合同也可以作为直接证据使用;7、有关侵权人情况的证据,包括侵权人确切的名称、地址等情况;如果侵权人是法人,需要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二)、具体程序立案→证据保全、文件送达被告→财产保全→被告在15日(30日)内答辩→证据交换→开庭审理→作出判决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侵权这种行为已经触犯到了商标者的合法权益,但如果对于侵权者能够证明合法的来源,从而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之下而销售的此商品,那么就可以不用承担任何的承担,所以,在处理的时候也要有证据,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醉驾到底坐不坐牢 醉驾坐不坐牢需要视情节严重情况而定
      一、醉驾到底坐不坐牢醉驾坐不坐牢需要视情节严重情况而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工伤认定之前的请假算是工伤假吗?
      一、工伤认定之前的请假算是工伤假吗?事故还未进行工伤认定之前,那么是不能判定为工伤的,员工在此事请假是不能算工伤假的。1、工伤,因治疗康复期间......


·医疗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年限多久?
      医疗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年限多久?一、医疗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年限多久?1、医疗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年限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


·律师合作办案协议模板
      律师合作办案协议模板人们若是受到侵害,常会去人民法院申请起诉。为了得到专业的服务,当事人还会聘请律师。若是案件比较复杂,当事人聘请不止一个......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营业执照是不论大小企业或者个体都需要办理的执照,他是代表您公司能正常营业的一个许可证,很多人在第一次办理申请营业执照......


·当夫妻面临离婚的时候
      当夫妻面临离婚的时候,不仅仅是感情破裂,还需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伤感情又破财。为了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可能有的当事人就会进行财产转移,通......


·用工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用工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经常留意劳动纠纷的人们也许会留意到,有那么一些案子会涉及到用工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认定之间的纠纷,这类纠纷......


·借钱后没有借条怎么起诉?
      借钱后没有借条怎么起诉?没有借条是可以起诉的,法院受理起诉的条件并不是必须要有借条,只要发生了民事纠纷,不能协商解决的时候就可以起诉。以下是除......


·对仲裁裁决的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对仲裁裁决的结果不满意怎么办?对仲裁裁决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再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仲裁裁决也是仲裁庭对当事人提交仲裁的......


·厂里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通知续签如何赔偿
      厂里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通知续签如何赔偿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


·保险诈骗未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保险诈骗未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保险诈骗未遂的量刑规定是按照保险诈骗罪的量刑处罚力度进行从轻处理,也就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幅度范围内,或者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