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男方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男方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男方少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男方少分财产的规定是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直接起诉离婚,请求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保证自己的权益。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二、离婚诉讼流程需要哪些材料?
  
  诉讼离婚需要下列证据材料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6、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
  
  (五)有具体的财产分割要求的,应提交主要财产清单。
  
  离婚过程当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需要考虑到各种各样的情况的,如果其中一方为了使对方的财产受到损害,进行了一些变卖、转移等恶劣的现象的话,完全是可以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的。这种情况可以使对方少分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人死亡保险理赔的算遗产吗?
      一、人死亡保险理赔的算遗产吗?人死亡保险理赔的是否算遗产,需要根据是否指定受益人来确定。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


·犯罪人员判处缓刑由谁执行
      犯罪人员判处缓刑由谁执行现在是一种社区矫正制度,也就是所在的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协同派出所执行的。相对宽松了许多。根据《刑法》第76条规定:“......


·安徽省农村拆迁补偿条例是什么?
      安徽省农村拆迁补偿条例是什么?安徽省国有土地上补偿方式安徽省产权交换式补偿:一、安徽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


·父母欲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女儿吗
      随着房价的攀升,很多夫妻离婚时,房子的归属问题就成了财产分割的重点,因此,为了能够顺利的解决这个问题,很多夫妻往往都会把房产给自己的孩子,那......


·事业人员判拘役是否会影响其工作
      一,事业人员判拘役是否会影响其工作会影响工作,具体的工资待遇、工作内容可以咨询事业单位。国家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惩问题,应该由国......


·做伤残司法鉴定多少钱?
      行人遭遇交通事故后,通常会导致身体受伤,为了更好的确定伤残情况,以便后期向肇事司机索赔,受伤人员最好做一个伤残司法鉴定。目前我国司法鉴定实现......


·承揽人的留置权行使条件
      承揽人的留置权行使条件当当事人为他方完成一定的工作,他方在在验收之后会支付一定的报酬,作为承揽人在他方拒付报酬时就会行使留置权,作为承揽人我......


·交通肁事罪罪轻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肁事罪罪轻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


·债权债务转移的条件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的日常生活当中确实有的时候想要购买房屋或者是购买大件商品,资金不够的话需要向身边的人借钱,如果一旦借钱的话,就会形成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


·犯了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怎么判刑?
      犯了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怎么判刑?一、犯了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怎么判刑?犯了走私稀有珍贵动物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文物......


·一、判决抚养费的依据具体是什么?
      一、判决抚养费的依据具体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说明,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要根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