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拥有房屋继承权有哪些条件 一、拥有房屋继承权有哪些条件?

拥有房屋继承权有哪些条件
  
  一、拥有房屋继承权有哪些条件?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 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 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二、遗产房屋的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把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加以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同时,民法典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也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或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对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没有先后顺序之分,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可见,继承开始时,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是现实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只是一种可能性,它要成为现实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三、房屋继承过户的费用有哪些?
  
  1、评估费
  
  按照评估价格的5‰收取,评估价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来收取。
  
  2、继承公证费
  
  收取费用为评估价的2%,继承公证费不足200元的按照200元来收取。
  
  3、房屋测绘费
  
  小于100㎡的每份50元。
  
  4、房产继承过户办公费用
  
  查册费100元,200元登记费,权证印花税5元。
  
  5、契税
  
  如果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不用交契税。否则缴纳1.5%的契税。
  
  只有在被继承人去世以后被继承人名下的这套房产才能称之为遗产,对遗产的继承不可能发生在被继承人还在世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还在世的话,可以把自己的房子无偿的赠送给他人,但不能称之为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第一顺序继承人都能继承房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事故认定书何时作出
      交通事故认定书何时作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


·版权转让合同内容应该包括哪些?
      版权转让合同内容应该包括哪些?一、版权转让合同内容应该包括哪些?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软......


·有关企业董事会监事必须参加吗
      有关企业董事会监事必须参加吗一、企业董事会监事必须参加吗不能参加会议,但是可以列席会议。《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


·一般情况下入职几天后签合同呢?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想确立劳动关系,那么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用以约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现实生活中,劳动合同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分为不同的类型......


·网络诈骗团伙如何量刑?
      网络诈骗团伙如何量刑?我们在上网的注册账号的时候,有一些网站明明写明了是会保护我们的个人信息可是转眼间却将信息卖给了犯罪团伙,犯罪团伙针对......


·处理离婚财产和同居财产分割一样吗
      男女之间不管是离婚还是同居分手,此时都是需要对财产作出处理的。就其中离婚财产分割来看,我国相关法律中是作出了明确规定的,但对于分手时的同居财......


·国有企业跨国并购风险有哪些
      国有企业跨国并购风险有哪些一、什么是跨国并购跨国并购是跨国公司常用的一种资本输出方式。跨国公司的国际并购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两个......


·车辆划痕险的概括理解是怎样的
      车辆划痕险的概括理解是怎样的随着现在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为了生活工作的方便选择购买私家车。那么买完车之后都需......


·信用卡欠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信用卡欠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信用卡欠款收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进一步区分对待。通常情况下,信用卡都是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办理,供个人使用,一......


·合同法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法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功能上的牵连性,因而它适用于双务合......


·一、车被追尾修车误工费可以主张么?
      一、车被追尾修车误工费可以主张么?原则上对方只会支付修车本身的费用,不会支付其他的附加费用。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