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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与违约金有什么区别

定金与违约金有什么区别?1、性质不同。虽然从理论上讲,定金和违约金都有担保主债权实现的功能,大陆法国家也都把这两者规定为债的担保方式。但在我国立法中,违约金只是民事责任的形式,并未将其作为独立的担保形式看待。而且,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是以制裁性为原则,以赔偿性为补充。其担保效力远比定金担保的效力要弱。而定金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是作为一种担保形式被担保法加以明确规定。违约金的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为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也正因为如此,有关定金的约定为独立于主合同的从合同;而关于违约金的约定,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2、作用不同。定金具有证约和预先给付的作用。而违约金没有上述作用。3、产生方式不同。定金只能依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发生。而违约金既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发生,也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4、交付时间不同。定金是在合同履行前交付的。而违约金是在发生违约行为后交付的。5、法律后果不同。二、定金与违约金可以并用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根据该条规定,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不可并用,当事人只可择其一而行使之。《民法典》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至于违约金的数额,法律没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实践中一般由当事人双方自愿商定。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过签合同的时候必须要交定金,可是明确规定只要违约就得付违约金,意思就是合同中没有约定定金的,就可以不交定金,但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不代表违约就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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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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