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重婚罪有小孩会如何处罚?

一、重婚罪有小孩会如何处罚?
  
  
  重婚罪的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是否有孩子,对重婚的量刑并无太大关系。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二、重婚罪如何收集证据
  
  
  在确定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后,就可以选择性的收集对方重婚的证据了。
  
  
  1、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
  
  
  要认定重婚最重要的一点是与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场所才能有进一步的婚姻调查取证。
  
  
  2、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关系
  
  
  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看他是否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又需要有人对此给予认可,哪些人的认可最好呢?当然是在其生活场所附近同时与其又经常有来往的人!因此这些人的话(认可)是绝对不能缺少的重要的证据。而要想让他们说话,就必须与他们搞好关系,否则你就很难从他们的口中掏出任何有价值的话。
  
  
  3、报警,请警方予以调查。
  
  
  4、去婚姻登记处查询婚外情一方的婚姻情况。如果有登记的,可以请求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配合,调取重婚的证据。
  
  
  三、重婚案件的管辖:
  
  
  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对于被害人不控告,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应否对该案件提起公诉或者免予起诉。对免予起诉的重婚案件,可以建议被告人所在单位给予被告人行政处分,并责令其立即解除非法的婚姻关系。
  
  
  3、公安机关发现有配偶的人与他人非法姘居的,应责令其立即结束非法姘居,并具结悔过;屡教不改的,可交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由公安机关酌情予以治安处罚;情节恶劣的,交由劳动教养机关实行劳动教养。
  
  
  4、对于被害人或者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就重婚案件提出的控告或检举,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都应当接受。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当发现了自己的配偶触犯了重婚罪的行为后,受害人也是可以收集证据对当事人提起诉讼,收集证据时也是需要收集能够证明当事人与他人确定在外以夫妻名义进行生活的证据,一般情况下可以由居委会出具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明、居住地的附近群众的证明以及双方的结婚证等材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果所在单位没给交社保应该怎么办?
      如果所在单位没给交社保应该怎么办?社保对于现在的公民都是很重要的东西,现在大多数单位都已经给自己的员工上社保有了社保的制度。但是仍然还是有这......


·首先
      首先,我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1、如果有案件通过调解解决折后,则会依照一定的争议标的,这里的争议标的指的是你们......


·定罪免处的适用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的是,对于未成年进行刑事处罚的时候会有一定的相关政策。这也是属于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措施。除此之外,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也有很多的人......


·诈骗1万元要判几年
      如果是个人诈骗1万,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


·石家庄市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石家庄市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一、拆迁改造范围凡在本社区管辖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及地上地下建筑物、住宅、企业、商店等(国家及企事业单位已征地除外......


·社会抚养费是什么时候开始征收的?
      关于社会抚养费是什么时候开始征收的这个问题,由国家国务院经国务院令所颁布一些法律法规中可以找到。此部法律对社会抚养费的方方面面进行了约束和规......


·因为涉嫌贩毒被抓怎么处罚
      贩毒被抓怎么处罚贩毒罪,即贩卖毒品罪,是根据毒品的品种和数量来定罪量刑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


·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准予办理离婚手续的最大原因是可以认定夫妻之间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了,否则的话是不能轻易允许离婚的。实践中,有一些情况下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破裂,那到......


·检察院撤诉国家赔偿怎么申请?
      一、检察院撤诉国家赔偿怎么申请?(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


·房屋拆迁前期工作是哪些
      房屋拆迁前期工作是哪些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都进行着人们非常关心的事情,拆迁以及赔偿问题,大多数人都对赔偿不满意甚至有强拆的新闻发生......


·民事诉讼第三人的追加如何追?
      民事诉讼第三人的追加如何追?诉讼中追加第三人,必须由申请人向法院递交追加第三人的书面申请,申请应当符合形式要件且材料齐全,申请中应列明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