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离婚协议书一定要写财产分割么?

一、离婚协议书一定要写财产分割么?
  
  离婚协议书不一定要写财产分割,毕竟有一些人员他们根本就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并不需要书写这方面的内容,还有一些人员他们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特别的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编》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国外,离婚证的效力高于法院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例如中国公民(离婚者)要与外国人在国外登记结婚,只要持离婚证,外国婚姻登记机关就给予登记。如果持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就得办理离婚公证后才能认可。国际上多数国家一般不承认离婚调解书的效力.
  
  二、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
  
  办理离婚登记后,备案于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难的,因此,签订协议时要有心平气和、保持理智,同时,协议内容要有操作性,不要过于简单,条款的约定不能过于宽泛。比如协议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由于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没有在协议当中体现出来,因此双方意见很容易产生分歧,一方认为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另一方却认为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当依法分割。这样在不能协商一致情况下,只能诉诸法院。 另外,还要防止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隐匿财产,因此,不能做类似“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的约定,以避免离婚后丧失起诉分割对方隐匿的其它财产的机会。
  
  孩子抚养权在离婚协议书当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但是也有一些人员,他们可能并不会关于这个问题做出合理的约定,这也是法律当中允许的,只要离婚财产当中出具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那么法律就会承认的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故意伤害罪坐牢还需要赔偿吗
      故意伤害罪坐牢还需要赔偿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后被人民法院判刑的,并且不能免除民事赔偿的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是独立的处罚。《......


·合法的违约金利率是多少?
      合法的违约金利率是多少?违约金与利息属于两件事,但是在贷款方面,违约金与利息加起来最高不能超过年24%。民间借贷约定的逾期利息、违约金之和不要超......


·公司欠债能否要求股东偿还?
      公司欠债能否要求股东偿还?公司欠债通常情况下不能要求股东偿还,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


·劳务纠纷打什么电话当有劳务纠纷的时候
      劳务纠纷打什么电话当有劳务纠纷的时候,需要打相关的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的统一服务电话号码,可以拨打12333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其固定的电话主要是用于......


·一、粉碎型骨折工伤鉴定几级伤残?
      一、粉碎型骨折工伤鉴定几级伤残?根据实际受伤情况而定,一般只能鉴定到十级的,也有能鉴定到八级的,等等不一。第一、看伤到的是左手还是右手,左......


·故意伤害打瞎了左眼判几年?
      故意伤害打瞎了左眼判几年?故意伤害打瞎了左眼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


·一、军人离婚财产分配公式是如何计算?
      一、军人离婚财产分配公式是如何计算?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


·满足什么条件具备监外执行
      什么条件具备监外执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65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


·书写欠条正确范本是怎样的
      书写欠条正确范本是怎样的?日常生活中,人们因为购房、买车等大额消费难免有手头紧的时候,如果是向亲朋好友借钱,则应该写一份借款合同,再不济的话......


·股东大会决议书怎么写
      股东大会决议书怎么写一、股东大会决议书怎么写股东大会决议书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于____年__......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