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如何处罚

我国对构成故意伤害犯罪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此时必须是故意伤害行为造成了被害人轻伤或重伤或死亡的情况,然后才能以此罪定罪处罚。而实际在此的损害情况不同,最后的处罚也是不同的,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如何处罚吧。
   一、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如何处罚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⑴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⑵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⑶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二、有自首情节要判多久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处死刑的可能。如果对自首后的犯罪嫌疑人过于普遍地从宽处罚会产生弊病,与预防犯罪的目的相悖,尤其是对社会危害大的罪名。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从《刑法》中的规定中可以知道,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起刑点为3年有期徒刑,而要是以极其残忍的手段造成被害人严重伤残的话,那么可以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这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如何处罚”的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哪些情况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哪些情况不能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从事接......


·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向谁提出
      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向谁提出?管辖权异议应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管辖权异议和应诉管辖人民法......


·不服仲裁裁决起诉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不服仲裁裁决起诉的时间规定是什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


·一、动产买卖不破租赁可以吗?
      一、动产买卖不破租赁可以吗?不可以,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过程可以看出,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


·婚外情证据收集的技巧
      婚外情俗称出轨,我国离婚案件中因婚外情离婚的占有很大一部分,所以才会流行“小三”这样的词汇。那么,为了证明夫妻一方有婚外情必须有证据,所以,......


·离婚是中国常发生的现象
      离婚是中国常发生的现象,每年的离婚率都在不断增加当中。我们都知道离婚对一个家庭来说造成的伤害是非常大的,特别是对于有了小孩的家庭更为严重。有......


·法院收集证据的范围是什么?
      法院收集证据的范围是什么虽然很多时候证据的都是都是靠当事人或委托的律师来收集的,但在一些情况下,其实法院也是可以依职权或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诉讼时效届满声明书的格式是什么
      一、诉讼时效届满声明书的格式是什么?声明书的格式:声明书致:声明书内容:特此声明!声明人:(盖公章)年月日二、诉讼时效......


·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犯罪构成其实也就是构成要件,针对不同的犯罪,法律中规定的构成内容是不尽相同的。至于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也是有其特殊之处,今天我们就主要来了......


·最正规的借条法律效力如何确定?
      最正规的借条法律效力如何确定?一、最正规的借条法律效力如何确定?最正规的借条法律效力应当根据借条内容和借条形式确定。如果说借条相对详细,并......


·犯罪嫌疑在批捕期间取保可以吗?
      一、犯罪嫌疑在批捕期间取保可以吗?1、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决定。应该尽量在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前申请取保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