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 抵押权,法律如何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抵押权
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的总称。
二、破产清算
1、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2、受理程式
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式进行:
成立清算组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召开债权人会议
确认破产财产
确认破产债权
拨付破产费用
破产清算的结束
登报声明
3、清算程序
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 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 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三、抵押权的特征与实现
特征
1、 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担保物权。
2、 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债
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
3、 抵押权属约定担保物权而非法定担保物权。根据《物权法》第181条、185条以及《担保法》第33条、38条至43条规定,抵押权系由当事人的抵押合意而设定。当事人可以自由地就抵押财产、抵押期限、抵押担保范围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并在抵押合同或者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中予以明确。
4、 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抵押权的成立与存续,只需登记即可,不必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5、 抵押权的内容是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抵押权的内容有两项:一是抵押财产的标价处分权;二是就抵押财产卖得价金的优先受偿权。对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是指当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合法方式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或者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抵充债务。
实现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
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
3、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
4、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
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抵押权,它们分别是什么呢?我们在文中已为您做了详细的介绍。今天我们还在文中为您介绍了破产清算和抵押权的具体知识,如抵押权的特征和实现等,希望可以带给您切实的帮助。因为法律问题自身的复杂性,所以您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可以向网站专业的律师寻求专业的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最新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新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非法集资罪即《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
·个人债务纠纷怎样起诉
个人债务纠纷怎样起诉去人民法院起诉是有效解决个人债务纠纷的途径之一,因为法官们是站在中立的角度,依据法律来解决纠纷,因此,在现代社会,这种解......
·和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辞工么?
和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辞工么?1、虽然单位没有同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但你仍然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2、当然,同时你可以向公......
·专利服务合同范本如何写?
专利服务合同范本如何写?专利耗费了人们很多的精力和时间,是一种劳动成果,因此应该注重对专利的保护。专利也可以进行共享互赢,为了确保双方的权......
·生前赠予与死后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生前赠予与死后继承的区别是什么?1、生效时间不同:继承只有产权人过世后才能过户,而赠予可立即过户;2、税额缴纳情况不同赠予过户的税收主要有三种,......
·原告涂改借条时间咋办?
原告涂改借条时间咋办?原告涂改借条时间可以在法庭上对于这种行为提出异议,但是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原告确实存在涂改借条的时间。对于证据是否有效以及......
·非法集资如何报警,会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社会上很多人一不小心就落入了非法集资的圈套,当自己意识到自己已经被骗了的时候,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怎么办,更多的人选择隐忍。今天的我们为您整理了......
·一、工伤1级伤残能享受什么待遇?
一、工伤1级伤残能享受什么待遇?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以及本人工资的90%的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
·一、一般工作时间应该是几个小时?
一、一般工作时间应该是几个小时?根据《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相关规定: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
·汽车进口关税是多少
汽车进口关税是多少?我国是汽车消费大国,同时,也是汽车进口大国,每年都要从美日德等国家进口大量汽车。进口汽车涉及都很多税费,包括关税、消费税......
·员工在试用期是否可以正常享受婚假
员工在试用期是否可以正常享受婚假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限内享有的权利及义务等均与正式员工相同,均有完全的劳动权利。而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