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2023员工辞退手续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2020员工辞退手续的办理流程是什么?(1)部门经理对工作经验不符合公司要求、不遵守公司纪律、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可以辞退。(2)部门经理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向中心总监提出申请。(3)中心总监根据部门经理填写的《员工辞退申请表》与当事人进行谈话,了解详细情况;并结合该员工的工作表现,在《员工辞退申请单》签署意见。(4)中心总监向总经理汇报谈话情况,总经理在《员工辞退申请表》签署意见。(5)员工辞退经总经理获准后即刻办理工作交接。(6)部门经理在该员工完成工作交接以后将《员工辞退申请表》转交人事行政部经理。(7)人事行政部经理根据《员工辞退申请表》与该员工的考勤记录,计算应发放该员工的工资,并向总经理呈送请款报告。(8)总经理签署意见后,人事行政部经理将请款报告转交财务部。(9)财务部根据总经理批示的请款报告,按财务要求发放该员工工资。二、员工被公司违法辞退有哪些法律救济?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实际上辞退员工的手续和流程非常的简单,对员工来讲最重要的手续就是辞退证明,不过,在公司没有出具辞退证明之前,相信作为职工来讲也应该清楚自己被辞退的原因,如果是被公司违法辞退的,不管辞退证明中是怎么写的,都可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旧城改造可以强制性拆迁吗?
      旧城改造可以强制性拆迁吗?一、旧城改造可以强制性拆迁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旧城改造过程中是可以强制拆迁的,如果被拆迁人在期限内对拆......


·债权债务终结是什么意思
      只要企业申请破产就会涉及债权债务终结,那么,债权债务终结是什么意思,对于一家从事商业活动的企业来说,业务上的债权债务是企业经营必不可少的环节......


·打架罚款在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因为发生口角或者意见不合发生打架斗殴的现象。我国法律对于打架斗殴的处罚是非常负责的。情节较轻的构成治安违法,情节严重甚......


·长春车祸误工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长春车祸误工补助标准是怎样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对于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


·欠债诉讼需要请律师吗?
      欠债诉讼需要请律师吗?到法院起诉,请不请律师,由当事人自己决定。根据法律规定,起诉是当事人权利,当事人可以自己到法院起诉,也可以聘请律师代为......


·个人贷款买房流程是怎样的
      在房价飞升的今天,大多数人都选择了个人贷款买房的方式进行买房。但是,怎样进行贷款买房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是一个陌生的过程,也不清楚在贷款的过程中......


·银行倒闭赔偿范围是哪些 银行破产国债要赔吗
      银行倒闭赔偿范围是哪些银行破产国债要赔吗一、银行倒闭后国债要赔吗国债是国家信用。国债到期由国家偿还。1、国债的发行(兑付)主体为国家财政......


·对于未成年人,其中有一部分,法律允许单位进行录用,这便是未成
      对于未成年人,其中有一部分,法律允许单位进行录用,这便是未成年工。但要是对于童工的话,则就禁止单位招用了。区分未成年工与童工最关键的就是在其......


·著作权侵权行为都有哪些,哪些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
      著作权侵权行为都有哪些,哪些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是对侵犯著作权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实施了这些行为只要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达到......


·工程结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工程结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结算资料的送交据名律师介绍工程部负责收集,整理,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工程量现场签证,招标文......


·在我国如何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撤销不公平的离婚财
      在我国如何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撤销不公平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要满足以下条件:1、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胁迫,指以当事人或其亲人的生命等相威胁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