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第三者提出分手离婚算不算重婚

第三者提出分手离婚算不算重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第三者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就算重婚。即便分手了也可以追究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刑法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另须指出的是:在重婚罪追诉时效的确定上,应注意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国刑法还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二、涉嫌重婚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哪些人做辩护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既然是跟第三者分手的,那就说明两个人没有领过结婚证,很有可能是形成了事实婚姻关系,跟第三者从来就没有形成过事实婚姻关系的就不算重婚。而且原配应该清楚第三者不知道自己的另一半是已婚人士的,就不能追究第三者的任何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首先当事人会选择由交警来处理,一来保险公司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首先当事人会选择由交警来处理,一来保险公司的赔偿需要交警方面提供的认定材料。如果需要诉讼,交警的处理结果也能够作为证据。交......


·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的区别是什么?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的区别是什么?1.主观方面明显不同。2.结果在定罪时所起作用有所不同。3.从处罚方面看,......


·对于喝多少酒才不算工伤?
      对于喝多少酒才不算工伤?一、对于喝多少酒才不算工伤?只要是喝了酒就不能算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工厂倒闭跑路找收债公司可以吗
      工厂倒闭跑路找收债公司可以吗一、具体讨债方法工厂倒闭关门了,用人单位非法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


·女方出轨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女方出轨离婚孩子归谁抚养?现社会婚外情已是较为普遍的现象,由此原因导致的离婚在离婚案中占比最大。现如今女性出轨要求离婚的也不在少数。很多人认......


·债权人撤销权与确认合同无效是怎样的
      债权人撤销权与确认合同无效是怎样的一、债权人撤销权与确认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1、《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


·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有哪些
      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有哪些途径?由于电子商务企业相对于传统企业有着灵活性好、门槛低、回报率可观的优势,很多大学生自主创业也都纷纷选择电子商务企业......


·一、毒驾驾驶证注销怎么恢复?
      一、毒驾驾驶证注销怎么恢复?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


·夫妻一方能不能立遗嘱分财产
      夫妻一方能不能立遗嘱分财产夫妻一方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精神正常就可以立遗嘱。但需要注意的是其所立遗嘱在形式上要符合民法典的严格要求,在......


·子女抚养权的变更事由有哪些?
      子女抚养权的变更事由有哪些?关于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主要区别是什么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