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检察院退回侦查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检察院退回侦查的原因主要有哪些?(1)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不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2)犯罪事实、情节不清楚(3)证据材料没有随案移送,(4)证据不够确实、充分;(5)有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7)有附带民事诉讼;(8)采取的强制措施不适当;(9)审查活动不合法;二、退回继续侦查时间是多久?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三、公安机关在补充侦查结束后怎么处理?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原侦查部门应当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定性处理意见进行认真、全面地审查,分析研究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意见,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如下处理:1、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在补充证据后,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对有些证据无法补充的,应当作出说明;2、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3、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通知退查的人民检察院;4、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不当的,应当说明理由,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实际上,人民检察院退身的原因不能一概而论,这个到时候应该以检察院的通知为准,比如说人民检察院认为定罪的证据不够充分,而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退回侦查的决定有争议的话,还是可以申请复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办理丧葬事务人员误工费?
      一、办理丧葬事务人员误工费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


·未约定借款违约金应该怎么办
      未约定借款违约金应该怎么办一、未约定借款违约金应该怎么办借款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


·湖南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2017湖南工伤鉴定标准与许多因素有关,例如医疗、康复、伙食补助、交通食宿、护理等费用息息相关,分别通过不同等级和不同伤亡具体情况来进行不同的规......


·中学生预防网络诈骗方式是什么?
      中学生预防网络诈骗方式是什么?由于网络上新发展的产物,所以中学生是目前接触网络比较多的人群,但是中学生自身的社会经验比较少。因此也就成为许多......


·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发布时期:2001-03-09) 第一条 为了及时打击狱内在押罪犯的又犯罪活动,确保监狱的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公司与公司之间欠钱不还怎么办?
      公司与公司之间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公司与公司之间欠钱不还怎么办?公司与公司之间欠钱的处理办法有以下几种:(一)协商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


·小孩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
      小孩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离......


·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公安机关怎么办
      一、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公安机关怎么办检察机关对不批准逮捕决定执行监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


·卖高仿鞋怎么处罚规定
      卖高仿货属于销售伪劣商品,刑法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


·工作未满一个月工资怎么算
      工作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按照日工资和出勤天数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日工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


·偷多少东西是犯法的 偷东西一定会构成盗窃罪吗
      一、偷多少东西是犯法的不管偷多少东西都是犯法的,偷东西不一定构成盗窃罪。盗窃可能是一般违法行为,也可能是犯罪行为。如果盗窃涉案数额达到当地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