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过错推定原则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过错推定原则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有哪些?一是在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中,监护人责任、暂时丧失意识致人损害、用人者责任、违反案例保障义务责任、网站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损害的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二是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中,机动车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三是在医疗损害责任中,医疗偷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四是在动物损害责任中,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案例措施造成损害,以及动物园的动物造成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五是在物件损害责任中,建筑物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及悬挂物致人损害、堆放物致人损害、林木致人损害、在公共场所危险施工等,都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其他侵权责任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二、过错推定的法律特征是:1、免除了原告(受侵害人)就被告的过错举证的责任。原告仅仅只需证明被告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而不须证明被告在实施侵权行为时是否具有过错。但是,如果原告仅能证明有损害存在,而不能证明何人的行为造成了损害,不能适用过错推定。2、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方法,由被告就其没有过错问题作出反映。就是说,审判人员在因果关系存在的基础上,首先推定被告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然后由被告提出反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有某种特殊的抗辩事由存在。被告提出的反证不能成立,则将确定被告有过错。3、在某些适用过错推定的案件中,法律对抗辩事由作出了严格限制。一般的侵权事故当中,都是得被侵权人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的,但是过错推定原则恰好相反,因为免除了被侵权人的举证责任。因为过错推定原则主要是考虑到在某些特殊侵权事故中,相关的证据由被侵权方提供是很难的,就比如医疗过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涉外离婚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
      公民有结婚的自由,反之也有离婚的自由,这个规定在涉外婚姻中也不例外。即使是涉外婚姻,只要夫妻感情不和,也可以协议离婚。你知道涉外离婚抚养协议......


·是否可以单独就连带责任起诉?
      是否可以单独就连带责任起诉?一、工地受伤以人身损害赔偿合理吗合理的。在工场工作时受伤的,按人身损害能赔偿多少钱,要依据受伤的实际情况而定......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适用情形包括什么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适用情形包括什么一、刑事案件中止审理适用情形包括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


·一、索要婚内抚养费如何举证?
      一、索要婚内抚养费如何举证?对于确定对方给付抚养费数额的举证责任在女方,不少男方都会隐瞒实际收入情况以期少支付抚养费。因此在取证时,女方可在能......


·装修不给钱拆东西犯多大罪?
      装修不给钱拆东西犯多大罪?一、装修不给钱拆东西犯多大罪?拆了就是违法,但多大的罪就一定要看实际的情况,协商如不成可以诉讼解决。搞装修,不......


·信用卡诈骗罪逃跑8年如何处罚,信用卡诈怎么处罚
      信用卡相信您都不会陌生,通过信用卡我们能够直接进行透支使用,下月归还即可,能够很大限度上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还能够作为应急使用,不过信用卡的......


·如何防范桥梁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如何防范桥梁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若桥梁工程投入市场使用后,因质量问题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伤的,工程的发包方和承包方都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


·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大部分的农民工文化水平都比较低,除了在家有几亩薄田外,更多的还是依靠外出打工来养活家人。在这种情况下,要是出现拖欠他们工资的情况,很多都不知......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夫妻离婚抚养费是一次给吗?
      夫妻离婚抚养费是一次给吗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


·农村年轻一辈大多搞不清的“自留地”,遭遇征地时有哪些猫腻?
      农村年轻一辈大多搞不清的“自留地”,遭遇征地时有哪些猫腻?一、到底什么是自留地?通俗来说,自留地就是当初国家政策要求生产大队分给农民解决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