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驰名商标侵权的方式主要?

对驰名商标侵权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一、对驰名商标侵权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搜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除此之外,存在着其他驰名商标侵权行为,主要包括:
  
  (1)抢注驰名商标。
  
  由于驰名商标的公众广泛知晓性,使其自身具备的无形价值极高,但是有些企业未及时进行注册,导致驰名商标被抢注,侵害所有权人的利益。
  
  (2)以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
  
  一般公众容易把商标与企业名称联系起来,特别是驰名商标,有些企业为提高知名度,会用他人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构成侵权。
  
  (3)以驰名商标作为域名。
  
  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新鲜事物出现,域名具有唯一性不能重复性,其直接使人联系到该驰名商标,因此这种侵权方式也不断增多。
  
  (4)将他人的驰名商标作为自己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使用,或者在商品的说明书、价目表或者其他文件中附加或使用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图案。
  
  二、商标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权的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侵犯驰名商标和侵犯普通商标都是法律上所不允许的,但不会因为侵权人侵犯驰名商标就直接追究刑事责任,侵犯驰名商标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还是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对侵权方进行行政处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有关人口房离婚分割的内容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加快,很多房子因建设的需要被拆迁,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以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那么按照人口房......


·股东决定跨页要盖骑缝章吗?
      股东决定跨页要盖骑缝章吗?一、股东决定跨页要盖骑缝章吗?要的,不需要每一页都盖章,只需要在末页盖章处加盖公章,通常会要求加盖骑缝章(章程整......


·第三者承担离婚赔偿责任吗
      不少人的婚姻都是因为有第三者的插足从而导致破裂的,既然爱情已经没有了,此时很多当事人就会在离婚的时候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毕竟是因为有他人的......


·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
      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一、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具体是什么?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1、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


·夫妻离婚时婚后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时婚后财产怎么分配?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


·如何进行认罪认罚协议签订?
      一、如何进行认罪认罚协议签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居间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居间合同的特征有哪些一、什么是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


·拿房子抵押贷款怎么贷
      房子抵押贷款流程如下:1、申请人准备好需要的资料,前往贷款银行填写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资料。2、评估机构对房子进行评估,并开具评估报告。3、贷款银......


·交通事故损伤致残程度包含哪些赔偿项目交通事故损伤
      交通事故损伤致残程度包含哪些赔偿项目交通事故损伤致残程度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项目。“交......


·手机短信的欠条有效吗
      对于这种通过手机短信建立的借条,只要满足一些条件就可以算是有效:1.需要是出借人同意这种方式,如果不同意的话,就应该采用书面形式;2.必须是出借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时间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时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