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土地使用证抵押公证需要吗?

土地使用证抵押公证需要吗?
  
  一、土地使用证抵押公证需要吗?
  
  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抵押。由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现在很多人把土地使用权抵押。
  
  土地使用权抵押需要公证,土地使用权抵押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是什么?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
  
  2、抵押人的土地使用权证明;
  
  3、有关部门同意抵押的文件;
  
  4、抵押物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所有权证明;
  
  5、抵押合同文本;
  
  6、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1、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占有和使用城镇国有土地。上述企业对这类无偿划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更不能用划拨土地作为抵押物。
  
  2.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房地产开发商或企业只有与政府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交足了地价款,获得了土地使用证,才有资格合法地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予以抵押,以获得银行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助。没有上述法律条件,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便无效。
  
  3、抵押须有书面文件。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签订抵押协议。因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往往涉及较大金额,任何口头约定都是草率的和不严肃的,所以任何土地使用权抵押都要形成文字,制订出法律文件。
  
  4、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一致的原则。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及一切权益随之一并抵押。所以在签署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时,应详细列出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及其所产生的权益。
  
  5、保险问题。土地使用权抵押,如其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抵押人应当对地上建筑物办理保险手续,并应在保险单上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合同的期限应长于抵押协议的期限。
  
  6、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办理登记手续。如果是生地或其上没有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首先应到土地管理机构进行登记,然后到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果是其上有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则只需到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办理他项权利证书。
  
  7、土地使用权抵押之前,应聘请评估机构评估。一般情况下,抵押人抵押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期望得到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贷款,而金融机构贷款数额的依据之一便是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所以在抵押之前,应请具有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予以评估,根据评估报告,抵押权人再作出是否接受抵押的决策。
  
  8、董事会的决议。抵押人若是三资企业,在抵押之前须提供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定,股份有限公司须提供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
  
  土地使用权是每一个公民都可以依法获得的,可以通过民事方式获得,也可以通过行政的方式获得,行政方式就会划拨,需要具备公益属性的设施建设才可以获得,所以需要注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质押式回购有那些品种?
      质押式回购有那些品种?一、标准品种1、标准券所谓标准券是指在债券回购交易中,由证券交易所或同业拆借中心根据债券回购融资方证券账户的债券存......


·交通事故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很多时候发生的交通事故多少都是会造成点损害的,具体包括了人身方面和财产方面的损害,针对不同的损害,在具体做出赔偿处理的时候很多是不一样的。但......


·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需要公证吗?
      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需要公证吗?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只要有法院的判决书或者是协议书,双方重新分割财产就会生效男女双方协议离婚......


·劳动合同未约定合同期限如何进行处理?
      不论是在任何一个单位工作的话,都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一定的劳动合同,在这个劳动合同当中,最重要的就是合同期限的约定,确实也存在着未约定的状况,......


·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一、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一)追究开办单位的偿债责任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开办单位(可在......


·伤残鉴定包含以下几种:
      伤残鉴定包含以下几种:一、是医院对于受伤者进行的精神方面的检查病情分析最终病情判断结果精神鉴定,二、是因意外伤害、工伤事故以及打架受伤的受害......


·试用期可以随时辞退劳动者吗
      试用期可以随时辞退劳动者吗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怎么申请强制性执行
      一、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怎么申请强制性执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与一般民事判决强制执行是一样的。1、申请条件(1)申请执行的法......


·被信用卡诈骗没报警怎么办?
      近年来,信用卡诈骗在诈骗案件中的比重越来越高,一些人的信用卡遗失没有及时挂失的话,就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开展诈骗活动。通常来说,人们遭遇这种......


·怎样追讨追讨企业债务
      怎样追讨追讨企业债务一、怎样追讨追讨企业债务1、申请破产还债申请破产还债是债务人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债务情况下,债权人采取的万不得已的行动......


·商业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
      商业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一、商业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1、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出让后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