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重婚案件立案条件有哪些?

重婚案件立案条件有哪些?(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二、刑事责任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而许多国家的刑法都确定重婚是一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权利罪,中国《婚姻法》与现行刑法相适应,在第45条中明确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律要对重婚者的刑事惩罚到位也决非易事,这突出表现在对事实上的重婚的刑事惩罚难以落到实处,对纳妾性质的重婚者的惩罚显得苍白无力。1999年广州市两级法院受理判决的重婚案只有10宗左右,这与社会中出现的大量变相重婚的严重情况极不相称,致使大部分事实上的重婚不受刑法追究。对于重婚案件的认定和处理,应当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认定,特别是对于不同类型的重婚情况,都是需要由司法机关来进行处理的。我国法律上对重婚罪的认定是不告不理,所以应当由受害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后才可以受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后探望权如何判决?
      离婚后探望权如何判决?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在生活中的种种问题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婚姻也不例外解决婚姻问题......


·不签劳动合同可获双倍赔偿的情况 ?
      不签劳动合同可获双倍赔偿的情况?一、不签劳动合同可获双倍赔偿的情况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取保候审以后怎么办?需要履行哪些义务?
      取保候审以后怎么办?需要履行哪些义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之后又该做什么?被取保候审人又有哪些义务?取保候审需要遵守的义务的问......


·一、交通事故撞掉两颗牙怎么赔偿伤者?
      一、交通事故撞掉两颗牙怎么赔偿伤者?这个属于人身损害,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让责任人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公司章程与隐名股东规定是什么?
      公司章程与隐名股东规定是什么?公司章程与隐名股东规定是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


·一、关于夫妻离婚财产的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一、关于夫妻离婚财产的分配是怎么规定的?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


·判决离婚涉及财产分割吗?
      一、判决离婚涉及财产分割吗?1、判决离婚并不一定就涉及财产分割,这是由于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


·房屋续租没签合同能按原合同走吗?
      房屋续租没签合同能按原合同走吗?一、房屋续租没签合同能按原合同走吗房屋续租后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是按原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但租赁期限......


·当面临偷窃、抢劫、骗取六百可以报案吗?
      当面临偷窃、抢劫、骗取六百可以报案吗?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兮旦福。在生活中,大家可能会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情,有时候会被偷或抢或骗了钱,遇到......


·仲裁工伤待遇时退休怎么办?
      仲裁工伤待遇时退休怎么办?按照工伤发生时计算参加工伤保险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支付主体1、参加了工伤保险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经......


·合同履行期限和生效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和生效期限一、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