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拐骗儿童罪拐卖儿童罪区别有哪些?

拐骗儿童罪拐卖儿童罪区别有哪些?1、客体不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不被买卖的权利,而拐骗儿童罪的客体儿童的人身权利不被侵犯。2、客观方面不同。拐卖妇女儿童罪要求只有以出卖为目的而实施以上行为的才能构成此罪,而拐骗儿童罪却要求比较狭隘,只有行为人用威胁,欺骗或利诱等不法手段使儿童脱离家庭或其监护人才成立拐骗儿童罪。3、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拐卖妇女儿童罪要求犯罪嫌疑人主观为了在贩卖、拐骗、收买、绑架、接受、中转等行为中获利的目的,即使不得利,只要为出卖目的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而拐骗儿童罪从根本上排除了出卖这种行为动机。4、对特殊拐卖行为的认定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意见指出,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其他足以反映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利目的“送养”行为的。可以认定属于出卖亲生子女,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对于不是出于非法获利目的,而是迫于生活困难,或者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私自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送给他人抚养,包括收取少量“营养费”、“感谢费”的,属于民间送养行为,不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对私自送养导致子女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符合遗弃罪特征,以遗弃罪论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综合上面所说的,拐骗儿童罪和拐卖儿童罪这两种都是属于对未成年人进行犯罪,但对于这两种是属于不同的法律条款,不管是从客体还是从客观上面都有很大的差异,所以,执法人员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从而给予一个公平的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没签合同辞职可以立即拿工资吗?
      没签合同辞职可以立即拿工资吗?一、没签合同辞职可以立即拿工资吗没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辞职时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立即拿到工资。《工......


·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有哪些?
      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有哪些?一、要约与承诺的区别有哪些?1、概念不同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意思表示要件不同......


·新婚姻法夫妻个人债务要怎么处理
      新婚姻法夫妻个人债务要怎么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意见书范本审查起诉书的格式是什么
      法律意见书范本审查起诉书的格式是什么?(一)首部1、写明标题,即居中写文书的名称。2、被告人基本情况及案由。先写被告人姓名(被告人为单位的写其名称......


·工程质量资料主要有哪些
      工程质量资料主要有哪些?工程质量是施工单位和验收单位都需要保证的基本内容,如果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施工单位就需要承担由此给他人带来的财产损失......


·一、租车公司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一、租车公司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怎么规定的?1、车辆所有人基于利益和信任关系将车辆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的情形下,根据机动车辆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归......


·银行卡在我们现在的生活当中是非常重要的
      银行卡在我们现在的生活当中是非常重要的,未成年人在外出上学的时候银行卡基本上就是生活的一个保障。未成年人办理银行卡在我们国家的规定当中是需要......


·工资约定不明怎么处理,双倍工资从什么时候起算
      实践中,可能出现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工资不明的情况,这多半是采取的口头的方式,由此就会产生较多的纠纷。那要是发现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工资约定不明的话......


·一、维修交通事故车辆有误工费吗?
      一、维修交通事故车辆有误工费吗?交通事故车维修,是没有误工费的,误工费是给受伤住院的受害者的一种权利。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


·诉前财产保全法院要提交的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法院要提交的材料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


·一、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情形?
      一、违法终止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应当协商解除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却单方强行解除的。  2、用人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