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强迫卖淫罪共犯如何认定?

强迫卖淫罪共犯如何认定?
  
  一、强迫卖淫罪共犯如何认定?
  
  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卖淫罪是侵犯的法益是社会市场经济秩序。
  
  在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哪些行为可以被认定为属于本罪共犯的。
  
  在实施组织卖淫过程中,只要剧透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属于组织卖淫罪的共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划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流动的行为。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职员,利用本单位的前提,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先容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划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组织卖淫罪的共犯的认定。
  
  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上几种行为中的任意一种,就可以被认定为组织卖淫罪的共犯。
  
  组织卖淫罪的处罚规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强迫卖淫,就是通过暴力行为,或者是压制对方反抗的其他行为,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人们的自由权利,所以应当构成犯罪,该罪与强奸罪需要注意区分,对行为人都要严厉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东莞社保十级交通伤残赔偿多少?
      东莞社保十级交通伤残赔偿多少?一、东莞社保十级交通伤残赔偿多少?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哪些债务不是夫妻共同的债务?
      哪些债务不是夫妻共同的债务?下列情形下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


·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旁系亲属不适用代位继承
      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旁系亲属不适用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兄弟姐妹中一人或数人先于其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仍留有兄弟姐妹的情况下,已亡......


·婚后买房男方还贷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离婚后双方财产的分割却是当前人们比较关心的话题。双方在结婚后买房,然后由一方还贷,如今离婚了,那么财产应该怎样分割呢?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由谁决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交通运输方式的发展、汽车数量的增多以及交通拥堵情况的加剧,在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大大提高。如果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在诉讼和调解的过程......


·行贿与索贿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一、行贿与索贿的本质区别是什么?行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公务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不正当利益”,既包......


·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分前序和特征两大部分:一、前序部分1、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2、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


·2023年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


·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
      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判刑标准是什么?宣传传销活动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


·根据法律规定铁路建设征地补偿是多少?
      根据法律规定铁路建设征地补偿是多少?征收土地的话,政府都会给相应的老百姓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主要是包括经济方面的补偿。当然在征收土地之前......


·一、醉驾拘役完了还罚款吗?
      一、醉驾拘役完了还罚款吗?醉酒驾车会涉嫌危险驾驶罪,一般会处于6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对醉驾处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