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强奸罪结果加重犯的规定是什么?

强奸罪结果加重犯的规定是什么?强奸罪结果加重犯的规定是存在特定情形需要加重处理:(一)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多人的,这里的“多人”主要是指3人以上。(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首先,这里是妇女不是;其次,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再次,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最后,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但必须强奸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因此强奸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而不是这里的法定加重结果。二、 根据法律规定强奸罪是如何量刑的?根据法律规定强奸罪的量刑是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强奸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的;2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奸淫不满14周岁的 女孩的,从重处罚。刑法条文: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 女孩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 女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 女孩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 女孩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我们国家刑法当中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是有具体的量刑处罚的幅度的,当然如果存在着一些恶劣的情景的话会加重。比如说在强奸罪当中,如果强奸的人数比较多,或者是在公众场合当中公开强奸的,会进行加重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离婚没有财产证据怎么查询
      夫妻离婚没有财产证据怎么查询1、如果夫妻双方还住在一起的,可以在对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发现对方存折或者银行卡,将相关财产复印或将号码抄下来。......


·周南高速征地补偿办法是怎样的?
      周南高速征地补偿办法是怎样的?周南高速途经多个地区,是一条较为繁忙的高速公路,随着我国城市的建设发展,交通设施也需要相应地发展起来,由此征......


·累计投票制公司法的内容是什么?
      累计投票制公司法的内容是什么?我国公司法到了一定期限都会进行修订,以更好的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调解市场经济,使其合理运行。在近期的公司法修订......


·在我国去法庭起诉离婚怎么办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以选择的方式无非就是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一般都是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才要向法院诉讼离婚的,不过像离婚的这种事情,这是在特定......


·法律规定中审驾照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规定中审驾照需要什么手续1、如果说你没有空到车管所办理,可以迟点去,不会被罚款,但是不能超过一年。2、驾照年审所需资料:提供驾驶证副本原件......


·我国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况?
      随着我国的社会不断发展法制化程度也在不断增强,在生活中的种种问题,需要依靠法律来解决生活中的侵权行为以及纠纷问题,其中离婚过程中遇到的财产分......


·犯罪中止但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吗
      犯罪中止但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吗从中国刑法的规定来看,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合同没写利息可以毁约吗?
      合同没写利息可以毁约吗?合同没写利息不可以毁约,合同成立就对于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能力,不能随意或约,否则承担违约方面责任。逾期利息应该认为是借......


·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不论是否达到目的,即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行为人只要在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


·检察院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有多长
      一、检察院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有多长1、刑事案件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是多久?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


·那些人可以提起刑事申诉
      那些人可以提起刑事申诉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3条的规定,对刑事申诉权人做了限制,除了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外,其他人员没有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