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音响外观专利侵权赔偿标准怎么样确定的?

音响外观专利侵权赔偿标准怎么样确定的?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以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额;(1)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2)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2、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该方法应用的前提是: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且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3、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该方法应用的前提是: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且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二、专利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①直接侵权行为。这是直接由行为人实施的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包括: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间接侵权行为。这是指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但实施了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②间接侵权行为通常是为直接侵权行为制造条件,常见的表现形式有:行为人销售专利产品的零部件、专门用于实施专利产品的模具或者用于实施专利方法的机械设备;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者委托,擅自转让其专利技术的行为等。综合上面所说的,专利权如果被他人进行侵犯的那么必定就会涉及到相关的赔偿,而对于赔偿的标准就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损失多少必定就会赔偿多少,同时在赔偿之后还要恢复当事人的名誉,这样才能保障专利权人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退出劳动岗位,保留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下列标准支付伤残津贴:1、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2、二级伤残......


·自诉案件哪些 有什么自诉案件
      自诉案件哪些有什么自诉案件一、自诉案件哪些(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


·受害人申请刑事抗诉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受害人申请刑事抗诉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刑事法律的鬼规定如是受害人想要提出申请刑事抗诉请求就必须在拿到判决书之后的半个月内提出,《中华人......


·注射死刑的规定有哪些?
      注射死刑的规定有哪些1997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这为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确立了合法地位。但由......


·事实婚姻的定义是怎样的
      在我国,婚姻具体可以分为法律婚姻与事实婚姻。其中事实婚姻就是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应结婚手续的婚姻状态。但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这个事实婚姻的......


·新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
      新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一、新婚姻法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


·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法院如何受理
      夫妻离婚原则上要求双方自愿,这样才能通过协议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但要是在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却不同意的情况下,此时虽然不能协议离婚却可以......


·政府土地征收程序是什么?
      政府土地征收程序是什么?一、政府土地征收程序是什么?政府土地征收需要遵守提出征收请求→制定征收赔偿标准→审批→征收的程序。具体的征收流程如......


·财产侵权纠纷上诉状样本是什么
      侵权纠纷上诉状样本是什么财产侵权包括侵占财产和损毁财产两种情况:所谓侵占财产,是指行为人不法占有他人财产;所谓损毁财产,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


·嫌疑人看守所羁押期间死亡看守所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嫌疑人看守所羁押期间死亡看守所是否承担法律责任?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死亡,看守所是否有责任还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因病死亡看守所是没......


·关于起诉离婚律师费是双方均摊的吗?
      关于起诉离婚律师费是双方均摊的吗这个问题,从律师的角度来说,律师的收费是有标准要求的,一般是根据标的物的金额按照一定百分比收费,对于离婚案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