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强奸罪的主体如何认定?

强奸罪的主体如何认定?强奸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二、强奸罪的追诉期是多少年?强奸罪的追诉期一般是二十年。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三、强奸罪多久后会影响到取证拖得越久越不好取证。如果是现场报警,那么可以申请公安的刑警大队来提取证物和精斑,三角裤,毛发,皮肤,手卸等。如果是一个月,或者是一年,诉讼时效是2年。现场是否有视频截屏,截屏是有时间标志的,有当时的双方的录音在法院受理的时候也是可以成为证据的。当时还有谁在现场。否则的话,证据被毁灭或证据不足,只能撤销诉讼。强奸罪属于严重的暴力犯罪,要压制对方的反抗,违背被害人的意愿,对于被害人而言,如果发生强奸行为,可能导致严重的心理创伤,对于行为人应当依法严厉的处置,防止再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政赔偿案件不适用调解吗
      行政赔偿案件不适用调解吗?在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案件中,我们都知道适用调解,但行政赔偿案件也可以调解吗?相信大多数人都不了解。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


·故意伤害造成了毁容判多少年
      故意伤害造成了毁容判多少年一、毁容判多少年我国刑法中没有毁容罪这一罪名。对他人构成伤害,通常是按照故意伤害罪来进行定罪处罚。根据《刑法......


·一、交通事故碰上旧伤医药费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碰上旧伤医药费赔偿吗?如果是因为这起交通事故造成旧伤复发,仍然是赔偿范围,不需要谁鉴定,保险公司没有理由不给报销。导致旧伤加重必须......


·购房土地使用证是必须要有的吗
      购房土地使用证是必须要有的吗?必需有的,真正的商品房是要有五证两书的,着五证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流程是怎样的?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流程是怎样的?农村宅基地继承是不能继承的,故此也就不存在继承流程的问题了。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


·女方出轨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虽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的话,是存在道德和法律上的双重错误的。但是不一定所有的出轨情况都是由对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有的时候,女方如果出轨了,......


·一、遗嘱在国外写的有效吗?
      一、遗嘱在国外写的有效吗?可以;在当地律师那里设立的遗嘱,经当地公证、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后,在国内有法律效力;如果是自书遗嘱,国内法院无须经......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主要内容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为了能够对我国的公路方面的工程的质量进行更加有效的管控,所以国家出台了相应的关于公路工程质量的一......


·一、醉驾司机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司机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喝酒驾车分为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两个档次,并且对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员加重处罚: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办理公积金贷款审批多久能通过
      公积金贷款一般在二十天内可以审批下来。公积金办理贷款,工作人员一般就是告诉你十天十个工作日,也就是二十天。首先拿着你的购房合同和公积金卡。户......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一)凡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又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经调解和好无效,可以判决不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