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骨折评残等级要等多长时间出结果?

一、交通事故骨折评残等级要等多长时间出结果?
  
  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
  
  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制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
  
  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
  
  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根据以上三方面综合评定。
  
  关于车祸造成的骨折,评残等级要等到鉴定报告出来以后才知道,而且在住院治疗期间是不能申请伤残鉴定的,因为治疗工作还没有结束,这时候对当事人进行伤残评定参考依据是不够准确的,所以车祸中的伤残鉴定基本要等到病情稳定以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是保洁临时工劳动合同
      什么是保洁临时工劳动合同按劳动者是否在编,劳动合同可分为正式工劳动合同和临时工劳动合同。保洁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


·租房子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租房子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租房子不退押金承租人应当和出租人友好协商,问清楚为什么出租人不退押金,是没有支付水电煤还是没有足额支付租金,或是损坏......


·工资被压一个月是否合法
      工资被压一个月是否合法一、工资被压一个月是否合法公司压员工一个月工资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压你的工资是为了限制离去(转投其他公司)或作......


·劳动法全文员工赔偿金有哪些规定?
      劳动法全文员工赔偿金有哪些规定?我国劳动法对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其中还明确规定了关于员工赔偿方面的问题解决方法。本文将......


·保险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保险事业蓬勃发展,但是相比较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社会防范风险体系并不完善,但是与此相关的保险诈骗行为却层出不穷,严重的话会构成......


·追讨债务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不管是出于情谊行为或者是交易行为,难免会出现借钱与还钱的问题。借了钱之后,如果能够准时还钱,那还是比较省心省力的一种情况,......


·一、交通事故伤致残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致残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发生交通事故后,鉴定机构的选择很关键,因为伤残级别直接决定了伤残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间接......


·怎样约定违约金,违约金如何约定
      怎样约定违约金,违约金如何约定一、怎样约定违约金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在约定......


·买楼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后果是什么?
      买楼没有土地使用证后果是什么?1、房子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当事人就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权益。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


·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为了更加合理的利用限有的土地资源,国家对各种用途的土地的使用权都有不同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其中商业土地的最长使用年......


·侵犯名誉权的规定有哪些?
      侵犯名誉权的规定有哪些?1、《民法通则》第101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毁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