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高校博士签合同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高校博士签合同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如果在协议书中明确约定了各方的违约责任,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根据该违约条款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上比较明确规定违约金的适用情况。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劳动者违反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但是劳动合同法对于违反竞业限制应当承担违约金的数额并没有具体规定,这说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协商约定,但是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金也不能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公平原则。二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补偿的?1、解除劳动关系违反法律规定的,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即赔偿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综合上面所说的,签了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有毁约的情形在一般的情况下是不会支付违约金的,但同样也要看双方在合同中是如何进行违定的,所以,任何处理的方式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不应该要劳动者承担的责任,用人单们也不能要制的要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事实婚姻的应选已婚还是未婚?
      事实婚姻的应选已婚还是未婚?应选未婚,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的名义共同居住的情形,未登记结婚的,户口簿的婚姻......


·民事诉讼惠州公司法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惠州公司法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在日常生活中,不少职员都会不可避免的需要参与民事诉讼,又由于自己不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故而会聘请......


·一、公司解除我劳动合同应该怎样赔付?
      一、公司解除我劳动合同应该怎样赔付?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


·没有借条又找不到人怎么办
      (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二)向法......


·前夫一直骚扰能量刑吗
      前夫一直有骚扰的情况并不一定能判刑,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以及行为判断:1.如果骚扰的程度不高,可以选择报警处理,由警察负责协调,或者采取训诫。2.......


·录口供不认罪该怎么定罪?
      公安机关在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时候除了要寻找到客观的证据以便将其绳之以法以外,还会对其进行审问并期望从嫌疑人口中获得最直接的口供证据,但是也有很......


·父母因虐待被撤销监护权后还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父母因虐待被撤销监护权后还需要支付抚养费吗父母在依法被撤销监护权后是还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中的规定,父母依......


·对于司机朋友来说,遇到交通事故不要慌,按照正常程序
      对于司机朋友来说,遇到交通事故不要慌,按照正常程序走就行,报警,通知保险公司理赔。但是有时候我们会遇到对方就交通事故纠纷拖延着不处理,这就会......


·嫌疑人拘役四个月有假期吗
      嫌疑人拘役四个月有假期吗一、嫌疑人拘役四个月有假期吗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


·最高院关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什么?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


·开设赌场罪的情节严重是指什么
      开设赌场罪的情节严重是指什么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抽头渔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