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离职违约金吗?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离职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除了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况,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约则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继承父母的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继承父母的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继承父母的房屋在进行翻修时是可以使用公积金的,但是父母的公积金是不能够进行继承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事故频发,其危害程度和危害范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事故频发,其危害程度和危害范围不断扩大,给百姓日常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危害。当污染事故发生时,如何及时、科学、......


·行政拘留的年龄限制是什么?
      一、行政拘留的年龄限制是什么?1、刑事案件没有年龄限制;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


·刑法中犯罪预备属于犯罪吗?
      我们经常在影视剧中看到一些准备实施犯罪的当事人被警察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狡辩没有犯罪想法而逃脱警察的追捕。很多人不清楚预备犯罪的性质是怎样的......


·左手食指断了两节几级伤残,该享有什么待遇?
      在工伤中会对具体的工伤判断等级,再根据等级的不同予以不同的赔偿措施。对于左手食指断了两节几级伤残的问题,首先需要进行鉴定,最高不超过十级伤残......


·夫妻双方都是上海户籍
      夫妻双方都是上海户籍1、夫妻双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买2套住房。2、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


·一般的工伤鉴定医疗期是多久
      工伤有的时候难以完全避免,总会发生一些令人受伤的事,工伤是需要根据规定个程序进行鉴定的,这不仅是法律规定,同时也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需要。......


·员工申请工伤认定该怎么进行
      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应该按规定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不过,如果单位拖延不给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可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具体来说,员工申请......


·在生活当中,司机不管因为存在什么违章现象,如果自己的驾驶证被
      在生活当中,司机不管因为存在什么违章现象,如果自己的驾驶证被吊销的话,那么驾驶证被吊销的信息在网上是可以查询到的。目前我国已经将醉驾列入了刑......


·建立董事会的一般由什么担任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担任。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诈骗罪的立案流程有哪些?
      立案流程,是指立案阶段中各种诉讼活动的步骤和形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程序包括对于立案材料的接受、审查和处理三个部分。(一)对立案材料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