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因此,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有效的当然条件之一。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应注意什么?1、填写完整在流转合同中要填写出让方、受让方的姓名、详细住址和联系电话,受让方如果是单位,要注明单位法人姓名,当事人是农户的,一般情况下户主的姓名可代表全家;同时,还要填写流转土地的名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坐落(东南西北相邻的地块名称)和面积(长宽的长度和面积的亩数)。2、注意日期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要写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签订日期。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二轮土地承包的期限为30年。因此,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流转的年限和起止时间要明确。3、流转费及支付方式流转双方协商流转价格,计算年总流转费,并确定流转费于每年几月几日支付,以及是以现金、实物或其他方式支付。4、写明纠纷处理办法规定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变更、合同解除的基本条件,以及对于合同生效期内出现纠纷的处理方法。综上所述,现在农村有大量闲置土地,村民可以将其转让,双方签订一份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合同生效应当符合形式及实质条件,合同上有双方签字,土地承包经营相关事项符合法律规定,不触犯他人利益,并且双方应当是本集体范围内的成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何为灵璧县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何为灵璧县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何为灵璧县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灵璧县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就是为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提供便利,因为政府公开的信息......


·协助逃税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协助逃税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在协助的过程中使纳税人可以轻意的逃避纳税这都是可以进行立案的;协助他人实施犯罪行为并没有特定的罪名,要看主要实......


·挪用公款挪用时间判定
      第一,挪用资金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中的三个月,认定的起算点应是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只要财物一脱离本单位的控制,单位对资金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就......


·违法行为1301逆向行驶,处罚标准是什么?
      违法行为1301逆向行驶,处罚标准是什么?1301是违章代码,其中第一位代码1表示违章主体是汽车违章。(常见的第1位数字的含义:1、机动车违章,2、非......


·打离婚官司的流程是怎样的
      很多夫妻都无法做到好聚好散,最后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是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进行的,这也就是法律中说的诉讼离婚。既然涉及到了打离婚官司,那么必然就有......


·网贷不还可以吗?
      网贷不还可以吗网贷不还会有什么后果网贷其实也就是网络贷款,用专业术语来说的话就是P2P,这是近年才开始新兴的中借贷方式,可以说打破了传统民间......


·变造股票债券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


·随着微信的普及,微信的使用越来越日常化,人们不仅通过微信表达
      随着微信的普及,微信的使用越来越日常化,人们不仅通过微信表达自我与人沟通,还通过微信分享和传播各种资讯。但是凡事有利有弊,微信上也存在大量虚......


·老公精神病要不要离婚
      久治不愈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


·犯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既遂怎么处罚的?
      犯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既遂怎么处罚的?犯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既遂的处罚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违反国......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概念
      债权人的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债权人的撤销权起源于罗马法,名为废罢诉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