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标权的保护期可以续展几次

商标权的保护期可以续展几次关于续展的次数,《商标法》无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商标所有人愿意,商标专用权经重复续展并邀纳费用后有可能无限期保留。这样商标权就成了一种永久的权利。关于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二、商标续展注意事项有哪些1、商标续展时,根据续展申请人的不同,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会根据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送续展证明给申请人,若为直接办理则发送至申请人地址,若为代理组织办理则发送至代理组织;2、商标续展时,若申请续展的商标其申请需要补正,商标局会给予申请人发送限期补正通知,商标续展申请人需在限定期限内按照要求对续展申请进行补正,若申请人在期限内未按照要求进行补正,商标局有权对商标续展申请不予核准;3、商标续展时,若商标续展申请被驳回不予核准,商标局会给予申请人发送不予核准通知书,若为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申请,不予核准通知书将发送至商标代理机构;4、在申请商标续展时,申请人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会将所有书件均及发给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5、商标续展时,进行续展申请的申请书类别需要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填写。一件商标经历了至少十年的发展,期间经过企业的维护与大量推广,在消费者心目中留下深刻印象,积累了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已不仅仅是一件商标,更是承载了商誉的品牌,是企业用心经营的展示。表面来看,商标续展要比重新申请的费用高,但商标在使用过程中累计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如果在重新注册时被他人抢注,也是得不偿失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涉嫌强奸罪已被正式逮捕能判缓刑吗
      一、涉嫌强奸罪已被正式逮捕能判缓刑吗?强奸罪一般是不能判处缓刑的,《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是否受法律保护
      分公司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是否受法律保护?分公司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是受法律保护的,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


·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我们在外的应酬是越来越多了。那么这就少不
      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我们在外的应酬是越来越多了。那么这就少不了喝酒了,有的人会选择代驾但也有人还是会自己开车回去。那么就很容易被抓到酒驾醉驾......


·一、交通事故一死三重伤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一死三重伤怎么处理?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三重伤的话应该报警处理,因为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如果逃逸,会加重事态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怎么投诉企业欠债不还
      1、起诉(即打官司)需要到法院申请立案。2、需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3、法院审判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如果债权债务关系明确,适合督......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有哪些
      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有哪些《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


·涉外结婚的公证
      1.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3.夫妻双方近期合影照片或一寸单人照片若干张;4.结婚证丢失的应提交婚姻登记机......


·毒品犯罪的刑事抗诉书由谁制作?
      一、毒品犯罪的刑事抗诉书由谁制作?毒品犯罪的刑事抗诉书由检察机关制作,因为我们国家所规定的刑事抗诉是由检察机关所提出的一项权利。相关的刑事抗诉......


·可以强制羁押吗?羁押有关的规定有哪些?
      羁押是对于是剥夺了公民的人身自由状态的一种形式,对于羁押的原因有很多种,但是羁押的话地点是不限的,是处于侦察阶段的,但是不可以随意羁押,那么......


·法律规定的酒驾罚金多少?
      一、法律规定的酒驾罚金多少?法律规定的酒驾罚金不会低于1000元。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


·股权融资成本计算是怎么样的
      股权融资成本计算是怎么样的?一般情况下,融资成本指标以融资成本率来表示:融资成本率=资金使用费÷(融资总额-融资费用)。这里的融资成本即是资金成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