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夫妻以借贷名义逃避债务该怎么办

夫妻以借贷名义逃避债务该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法院可对夫妻共有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的控制性措施,夫妻双方再通过协议分割、析产诉讼或申请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方式,确认被执行人享有的财产份额以供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司法实践司法实践中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先通过达成财产分割协议或析产诉讼确定被执行人应享有的财产份额再执行;另一种是先对夫妻共同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的控制性措施,进而采取拍卖、变卖等强制性措施执行被执行人应享有的财产份额。前者更合乎规范,后者则利于提高执行效率,执行方式的不统一会引起当事人质疑,不利于维护司法权威。公民应充分了解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时应以夫妻双方名义订立,起诉时应列夫妻双方为当事人,为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提供有效执行依据。同时明确执行程序夫妻共同财产中个人财产份额的划定时限与标准,以明确的法律依据限定被执行人夫妻确认共同财产中个人财产份额的时限,并制定合理的份额确认标准,以防被执行人夫妻恶意拖延时间或恶意减少被执行人个人财产份额而损害申请执行人利益。根据实践经验来看,夫妻恶意串通逃避债务最常见的就是通过离婚的方式,将所有的财产给其中一方,而债务则归另一方。等到债权人上门要债的时候,就以自己已经离婚,并且没有任何财产为借口,从而不还债。但对于债权人而言,若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即使夫妻离婚了约定债务由其中一方承担,但这样的约定也是不能对抗债权人的。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向另一方追债,要求其实际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借贷逃避债务肯定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理,但是具体的问题,需要当事人的犯罪类型进行分析后才能判定,所以在生活中,此类问题的解决是较为麻烦的,有关部门在处理的时候会考虑时间的需要,但是实际的操作需要办案人员对当事人的口供进行整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于我国的新婚姻法女方该怎么办
      婚姻的核心本来就不应该是利益交换,而且我国制定婚姻法的本来目的是要维护正常和谐的婚姻关系。国家并不是要通过婚姻法来制约婚姻当中某一个人的利益......


·申请国家赔偿复议书定义是什么?
      一、申请国家赔偿复议书定义是什么?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后,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受理赔偿请求、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


·贿赂别人犯罪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构成行贿罪;如果是给予非国家工作人员以及非国家人员近亲属,非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


·国家赔偿法溯及力是什么
      首先我们理解下溯及力,溯及力就是一个法律法规对于它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也是同样可以适用的。另外,我们知道当冤假错案发之后,我们是可以向国家进......


·民事再审申请书
      民事再审申请书注意要点包括哪些不仅是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可以申请再审,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也是可以申请再审的。但此时需要以书面的申请书来启动......


·最新婚姻法离婚净身出户的条件有哪些
      最新婚姻法离婚净身出户的条件有哪些通常,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若能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签署有真实有效的内部协议,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


·一、劳动合同法的三十八条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的三十八条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一、请求分割遗产起诉状怎么写?
      一、请求分割遗产起诉状怎么写?请求分割遗产起诉状首先应当书写诉讼请求,要求分割遗产。诉讼请求是书写起诉状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其次就是在诉讼请求......


·婚约具有法律效力吗
      婚约具有法律效力吗一、婚约具有法律效力吗(1)订婚不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手续和条件。是否订立婚约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法律不予干涉。但订立婚约必须完......


·一、老人去世没有遗嘱应怎么分配?
      一、老人去世没有遗嘱应怎么分配?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分配遗产。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


·遗弃罪和故意伤害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遗弃罪和故意伤害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