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员工与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什么时候开具?

一、员工与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什么时候开具?员工与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应当在双方结束劳动关系之时同时开具,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而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劳动者可以依据这个规定的时限进行对号入座。二、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什么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员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时,单位应同时开具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如果员工有需要需要同时开具出离职证明。员工在离只时应按照公司人事部门的要求将离职程序以及交接工作问题圆满完成,并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将所有材料留好以便能顺利入职下一家公司。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内约定债权债务与对方无关是否有效?
      婚内约定债权债务与对方无关是否有效?一、婚内债权债务约定何时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


·留置权属于物权吗,留置权的法律效力与法律特征
      留置权属于物权吗,留置权的法律效力与法律特征一、留置权属于物权吗留置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与债权一样具有物权性。二、留置权的法律效力留置......


·奸淫未成年少女该怎样定罪
      奸淫未成年少女定罪如下:如果奸淫的未成年少女不满十四周岁,那么就成立奸淫幼女罪,已满十四周岁,就触犯强奸罪。奸淫幼女的行为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


·非法集资如何报案?
      非法集资如何报案?发现自己被集资诈骗后,可以收集资料,向当地的公安机关及时报案。非法集资立案需准备的材料:1、提供嫌疑人伪造的集资证件、......


·拘留可以取保候审吗
      拘留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时间如何把握?
      交通事故是发生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事故之一,一旦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出现了人身伤害尤其是导致身体伤残的情况,往往需要进行交通事故司法鉴定......


·肖像权有哪些
      肖像权有哪些权利一般我们所说的肖像权就是人们对自己的肖像所享有的权利,关于肖像权很对人都不清楚有哪些具体的权利。了解好肖像权的内容才能够更好......


·过了哺乳期后被公司辞退合法吗?
      过了哺乳期后被公司辞退合法吗?过了哺乳期后被公司辞退不一定合法,若是女性职员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那么单位就可以辞退。根......


·哪些案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哪些案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


·疫情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疫情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


·传播淫秽物品罪能怎么处罚
      传播淫秽物品罪能怎么处罚《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