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员工入职未签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法律规定是什么?

员工入职未签劳动合同被无故辞退法律规定是什么1、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未签合同按规定要支付二倍工资的,辞退员工,除了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其它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的权利(1)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凡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即劳动者拥有劳动就业权。劳动就业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参加社会劳动的切实保证按劳取酬的权利。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其他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就业权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推动了基础。(2)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身的素质、能力、志趣和爱好,以及市场信息等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即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既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体现,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3)取得劳动薪酬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依照劳动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取得劳动薪酬。获取劳动薪酬的权利是劳动者持续行使劳动权不可少的物质保证。(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这是对劳动者在劳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享受劳动权利的最直接的保护。劳动合同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一种基本保护,其中也是对两者的一种约束。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犯法行为,不但要接受行政处罚,还要赔付赔偿金给劳动者,具体需要赔付多少是根据劳动者的工龄以及工作所决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政案件何种情况下可中止
      行政案件何种情况下可中止一、行政案件何种情况下可中止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


·保证合同能单独存在吗
      保证合同能单独存在吗一、保证合同能单独存在吗保证合同不能单独存在,即使单独存在也是无意义的。根据《担保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主合同无效......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工资不给合法吗?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工资不给合法吗?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不给工资显然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


·著作财产权的终止时间
      作者是公民的,保护期限至作者死亡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品的作者是法人、其他组织的,保护期限到作者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为作者的公民......


·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
      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很多人在北京大都市来奋斗。作为非北京户口的人,选择在这里安家,可能会购买北京的房子。但是在北京购房也是有诸多的限制的,根......


·医疗过错认定的过程
      医疗过错认定的过程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是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由于医疗机构有过错时,才承担与过错程序相......


·职务作品单位不经作者允许使用可以吗?
      职务作品单位不经作者允许使用可以吗?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


·劳动合同法被裁减人员的赔偿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尽管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般处于弱势地位,但是用人单位也属于法律保护的对象,法律就是要在二......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需要多久
      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需要多久?立案侦查是没有期限限制的,但是对于逮捕嫌疑人之后的侦查期限,一般是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以延长1到5个......


·中学生防网络诈骗方式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网络的普及,不少孩子从小就开始接触网络,同时使用网络上网、打游戏等等。中学生相对而言,其都网络犯罪的辨识比较差,因此很有可......


·房产抵押贷款所需材料有哪些
      房产抵押贷款所需材料有哪些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