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一)法定继承应

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材料(一)法定继承应提交: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二)遗嘱继承应提交:1.前款应提交的1至5项的证件及材料;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不动产所在地是指不动产位置所在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使用价值受到影响的财产,例如土地、房屋、水利设施、桥梁等等。继承权的问题,一旦出现纠纷,最好的方式就是进行公证,因此此类问题的解决,程序上的操作至为关键,但是在生活中,人们在此类问题的处理中会忽视有关的法律约束,所以公正的进行就会失去的保障,进而影响事情的解决的进展,消耗过多的时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共有财产分割不明可以判决离婚吗?
      一、共有财产分割不明可以判决离婚吗?可以判决离婚,但需要达成一致意见。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


·工伤鉴定大约需要的时间
      工伤鉴定大约需要的时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


·离婚后如何减少孩子探视时间
      离婚后,受伤最重的可能就是孩子了,但是让两个人最放心不下的,让两个人无法失去联系的也是孩子,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就想要看一看孩子,那么离婚后......


·如何写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范本
      如何写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范本开头表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写......


·女儿去世外孙子有继承权吗?
      女儿去世外孙子有继承权吗?是有继承权的,就是老人的女儿是老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如果女儿先于老人死亡,则发生代为继承,有女儿的子女代位继承......


·赌博债务离婚共同承担吗?
      赌博债务离婚共同承担吗根据我国的债权债务法而有,债务是能够分成两种类型的,第一类就是共同债务,另一类就是个人债务,因此每一种债务的认定方式......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1、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实施雇佣行为驾......


·信用卡欠款起诉判刑多久?
      一、信用卡欠款起诉判刑多久?《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


·土地使用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土地使用权的诉讼时效,是当事人知道征地的行政决定后的6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2002年12月1日)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


·工伤鉴定的钱是谁出钱?
      在工作过程中,我们特别注意自身的安全问题,用人单位也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但是意外事故难免会发生,特别是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经常在工作中受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