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关于房地产的抵押变更合同该怎么写

关于房地产的抵押变更合同该怎么写 一、合同可以进行变更吗
  合同的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现象。后者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换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换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这里仅讨论合同内容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从原因与程序上着眼,在我国法上有以下类型:
  (1)基于法律的直接 规定变更合同,如债务人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履行合同的债务变为损害赔偿债务;
  (2)在合同因重大误解而成立的情况下,有权人可诉请变更或撤销合同,法院裁决变更合同;
  (3)在情事变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当事人诉请变更合同,法院依职权裁决变更合同;
  (4)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
  (5)形成权人行使形成权使合同变更。
   二、合同变更事项
  我国新的(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经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据此,房屋抵押合同变更须具备下列条件:首先,必须经债权人、债务人及抵押人三方(抵押人为债务人时为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没有共同一致的意愿,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抵押合同。其次,房屋抵押合同变更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或他人的利益。第三,合同变更应到合同签订时的登记管退导部门进行重新登记。登记管理部门一般为县级以上的房地产手于政管理部门。同时房屋抵押合同变更只能是合同内容(如期用文、担保数额等)的变更,不能是当事人的变更。如当事人发生变化,则不是合同的变更,而是旧合同的消亡,新合同的产生。
   三、房地产抵押合同变更协议书范本
  登记号 附( )号
  房地产抵押合同变更协议书
  甲、乙、(丙) 方经过友好协商,就 号抵押合同的变更达成如下协议:
  (一)抵押合同变更内容
  1、抵押人变更为
  2、抵押权人变更为
  3、债务人变更为
  4、履行债务的期限变更为至 年 月 日。
  5、抵押金额变更为( )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元整。
  6、抵押房地产变更
  座落区(市)县 镇 路(街、巷) 号附 号幢号房号建筑 结构建筑 面积房屋 用途房屋所有权证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面积国有土地使用 权取得方式
  7、其他变更内容
  (二)抵押合同未变更之条款仍然有效。
  (三)本协议一式叁份,经抵押合同登记机关登记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登记机关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登记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从上文的内容来看,合同是可以进行变更的,合同的变更分为主体的和内容的变更这两种情形。变更的事项也不是随意的,当我们对合同的主体进行变更的时候,就不在属于合同变更的范畴了,而是一份新的合同。关于房地产抵押变更合同的内容就是这些,希望对您有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员工自己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吗?
      工作中受到工伤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因为受工伤不仅是身体受到了伤害,还会带来一系列需要处理的后续事件。受工伤之后要先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在进......


·非工伤鉴定退了工资按多少钱?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有时候会遭遇安全事故。当然,不是所有情况下职工发生人身伤害都属于工伤,如果不是工伤的话,职工伤情严重无法继续从事工作的话,......


·注册资本和现金流有什么关系?
      注册资本和现金流有什么关系?两者并没有任何关系,但两者也是不可少的一个部份。同时注册资本在“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反映。注册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


·民事诉讼请求书范文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请求书范文是怎样的?一、民事诉讼请求书民事诉讼请求书,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或者......


·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及工资支付规定,应付加班费情形一般包括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形是延时加班;第二种情形是双休日加班;......


·行政诉讼强制是什么意思?
      行政诉讼强制是什么意思?一、行政诉讼强制是什么意思?1、行政诉讼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有妨害行政诉讼正常进行行为的人,依法采取的一种司法行......


·未成年人有权订立合同吗
      未成年人有权订立合同吗一、未成年人有权订立合同吗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下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但是关于其行......


·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构成毁灭证据罪的要件是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


·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必须拥有那些资质?
      一、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必须拥有那些资质?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必须拥有的资质是必须要拥有五证。房产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


·对欠钱不还失联了怎么办
      对欠钱不还失联了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