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有效吗?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有效吗?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是有效的,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负债的承担,转让前后的公司债务都应由公司对外承担。鉴于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法律规定,股东作为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并不会减少公司财产,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存在。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的期限一般是三个月,也就是90天。二、股权转让过程中,出让方有如实充分披露公司债务的义务。虽然公司债务与股权转让不构成相互制约,但在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应当本着诚信的原则,区分公司债务的不同情形,作出合法合理的处置。出让方负有告知义务,应当充分如实披露目标公司债务的相关信息,让受让方充分预判风险,作出受让与否及合理价值判断的选择。对于出让方故意隐瞒真相,没有真实、全面地向受让方批露既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属于违反信息批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出让方有关公司债务的陈述与保证义务,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股权转让过程中,受让方应当注意与出让方明确约定债务分担问题。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受让方仍应十分重视与出让方明确约定公司债务分担问题。一旦发生此类纠纷,股权转让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将成为受让方追偿的制胜法宝。一般情况下,目标公司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股权转让合同风险负担条款予以明确约定,以划清与出让方的责任分担问题,该条款成为受让方向出让方进行追索的直接依据。四、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的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负债的承担,转让前后的公司债务都应由公司对外承担。鉴于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法律规定,股东作为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并不会减少公司财产,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存在。我们知道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告是有效的,它的期限一般是三个月,如果超过了三个月是可以对此进行相应的起诉的。转让的过程的肯定会存在一些各种各样的纠纷,那么就需要双方提前协商好,并且应该签订相应的合同来维护各自自身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院回避会通知律师吗?
      法院回避会通知律师吗?主审法官若发现所审案件是其妻子、子女等近亲属所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代理的,也应主动申请回避。近日,市中院接市民投诉后......


·使用权房转产权房如何办理?
      在生活中我们有时会遇到这样的情形,自己居住的房屋只有使用权却没有产权,通常也不影响什么,最大的不便之处在于,房屋产权不是自己的,便不能交易,......


·个人房屋土地使用权出让流程是什么
      个人房屋土地使用权出让流程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在我国一共有两种方式,分别是通过划拨和和土地出让这两种方式获得的。所以公民个人的土地使用权在进行......


·夫妻离婚房产怎样变更?
      在实践中,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则会对共有的财产进行分割。由于房产与现金等财产不同,房产分割完之后,必然会只有一方可以拥有该房子的产权,房产证上......


·房子抵押给高利贷能要回来么
      协商不成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2,准备证据,你......


·乱用职权与玩忽职守哪个重?
      乱用职权与玩忽职守哪个重?根据最高刑罚来看,玩忽职守最高刑罚是十年,滥用职权的最高刑罚是七年,所以是玩忽职守罪比较严重。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三年......


·信用卡诈骗被害人需要还钱吗
      随着信用卡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信用卡诈骗行为也层出不穷。一般来说,信用卡诈骗是犯罪分子使用被害人的身份对银行等金融机构实施的,但如果没有证明是......


·未成年故意杀人自首该如何判刑
      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减轻处罚,自首后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法定刑期是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要看案件......


·离婚时未成年女儿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离婚时未成年女儿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


·一、上海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上海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


·支付利息能否诉讼时效中断
      支付利息能否诉讼时效中断?支付利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