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买楼房有土地使用证吗?

买楼房有土地使用证吗?(一)、如果你买的房屋是商品房,开发商有总土地使用证,你们只有房产证,有没有土地使用证没有什么影响,虽然你们没有办理土地证分户,实际上在你们的房价中已经包含了土地出让金。小区的土地面积为你们业主共有。(二)、如果你买的不是商品房(该房没有合法的手续),开发商是违法开发的,没有土地使用证,那么你的房屋就很麻烦。1、物权法规定,不动产实行登记。你没有土地使用证就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就不能办理房屋产权。没有房产证你的权益就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你今后想卖掉该房屋也很难,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证明你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另外没有房权证该房不能进行抵押。2、你的房屋是违法建筑,政府有可能会拆除。并且不会对你们进行补偿。你们的损失只能向开发商追偿,如果你们知道这是违法建筑,你们为了图便宜还买的话。在开发商那里你们也不可能得补偿。(三)、没有土地证的房子较好不要购买,因为购房风险太大,它涉及到的不光是购房资金风险,还有贷款、补偿,续期等重要的事项的办理。二、土地使用证的作用(一)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二)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三)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土地使用证在一定环境下有重大的用处,没有土地使用证就代表你没有使用该土地的权利,自然无法开发或者改建甚至是居住。不过购买楼房的土地使用证一般握在开发商手里,一旦他手中的土地使用证是真实存在的,那就没有什么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随着国家普法力度的加强
      随着国家普法力度的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双方有约定行为的时候,都会签署合同。对于出租方和租赁方来说,租房一定会签订租赁合同,以避免日......


·提供劳动者受害责任纠纷中,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如何认定?
      很多打零工的人与老板之间并不会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当出现纠纷时,提供劳动者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关键是原被告之间是否成立个人劳务关......


·作为购房者,您在买房时不仅要知道自己应该怎么看房,选择什么样
      作为购房者,您在买房时不仅要知道自己应该怎么看房,选择什么样的房屋居住会比较舒服,还要知道自己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应该注意些什么,这样才能避......


·协议离婚怎么约定抚养费数额律师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
      协议离婚怎么约定抚养费数额律师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18岁或独立生活为止。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


·最新国家赔偿的规定有哪些?
      一、国家赔偿新标准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5月31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58.89元......


·离婚的方式
      离婚有两种方式: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


·在我国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钱吗
      在我国员工申请劳动仲裁要钱吗我国司法部门在办案的过程当中,有些时候是需要向我国公民收取适当的费用的,包括在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的时候,公民首......


·开荒地土地使用权确权是什么?
      开荒地土地使用权确权是什么?确权,一个是所有权,一个是使用权。所有权:我国实行公有制,所以,即便你个人开荒的地,所有权也不属于个人,还是公有。......


·最高院职务侵占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最高院职务侵占罪认定标准是什么?一些企业、公司的高层主管,经常利用自己在职务上的便利,从而非法的侵占单位的财务,使得单位的经济造成损失。针......


·哺乳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哺乳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


·涉嫌重婚罪判刑会判多久
      一、涉嫌重婚罪判刑会判多久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