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十年以上解除劳动合同就必须赔偿吗?

一、十年以上解除劳动合同就必须赔偿吗?
  
  
  不一定,如果符合以下几种情况就不需要赔偿:
  
  
  (一)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的;
  
  
  (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
  
  
  (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应按一年计算;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年限超过十二年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仍不超过十二年;
  
  
  (三)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倍的数额支付;
  
  
  (四)还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称劳动者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要不要支付赔偿金,其实和在用人单位工作了几年是没有本质的联系的,工作时间的长短会最终影响到赔偿金的多少。但是,领不领赔偿金是要结合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来对待的。如果工作了十年以上,但是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当然最终可以一次性获得将近十个月工资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自“刑法”第八修正案以来
      自“刑法”第八修正案以来,我国在危险驾驶罪中增加了醉酒驾驶罪。从那以后,很多人都害怕喝酒后开车。然而,在实践中,仍然会有一些幸运的人醉酒后驾......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怎么办理社保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怎么办理社保吗?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要注意,必须获得经济补偿,还有失业金补贴。办理手续手续后,要拿到离职证明......


·近几年,我国因为醉驾而导致交通事故的报导频频在各大媒体中出现
      近几年,我国因为醉驾而导致交通事故的报导频频在各大媒体中出现,可见,醉驾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法律规定了醉驾当事人应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同......


·个人贷款离婚后怎么算 ?
      个人贷款离婚后怎么算?一、个人贷款离婚后怎么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


·夫妻双方协商
      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


·重大医疗过失有哪些行为
      重大医疗过失有哪些行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必须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以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1、医疗过......


·寻衅滋事对孩子有什么影响
      视情况而定。如果情节轻微,会受到行政处罚(拘留,罚款或警告),不会影响子女生活工作的。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则会留下案底,会影响到子女的......


·发短信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一、发短信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发短信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一、发短信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发短信是可以中断诉讼时效的,根据《民法典》第195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


·双十一快递丢了消费者如何怎么进行维权
      双十一快递丢了消费者如何怎么进行维权一、双十一快递丢了消费者如何维权?维权的方法有哪些首先最好选择大型的有信誉的快递公司,也许会比小点的快......


·分公司签的合同自己可以承担吗
      分公司签的合同自己可以承担吗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


·正式合同生效后定金合同失效吗
      正式合同生效后定金合同失效吗一般情况下,定金合同是从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有效时,定金合同才有效,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也无效。这是对证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