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人公司法人资格是怎样确定的

一人公司法人资格是怎样确定的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二、股东资格1、对投资主体的限制《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是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强调股东的唯一性。自然人股东应当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至于法人股东,《公司法》并没有特别限制,可以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被排除在外。《公司法》之所以把非法人企业排除在外,主要是出于维护交易安全、保护第三人利益的考虑。非法人企业一般没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法律通过追究其投资者的无限责任来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如果允许非法人企业投资设立“一人公司”,一旦出现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以及其他需要否认法人人格的情形,“一人公司”交易相对人的利益将得不到切实保护。2、对一个投资主体同时设立数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出限制在我国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和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公司法》明确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实属必要。如果允许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若干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易导致公司资产薄弱、清偿债务能力减弱等弊端。世界各国普遍限制自然人同时成为数个“一人公司”的唯一股东。3、最低要求编辑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其对外的责任能力取决于公司财产的多少,但注册资本仍应视为是对交易相对人的最低担保,尤其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极易出现资本不足或资本混同问题,为了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规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非常必要的.4、公示要求编辑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债权人利益,大多数国家公司法都规定了“一人公司”在设立时应公开登记,记载于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簿上,以备公司债权人或其他相关人查阅。同时还规定,公司设立之后而成为一人公司者,也应当就该事实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簿中或公司自己保管的可公示于社会公众的登记簿上。我国《公司法》采用了前一种公示方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从保护交易相对人利益出发,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名称中标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字样更为合理。相对人在交易之前对对方一人公司的性质一目了然,至于相对人是否与之进行交易,其信用和风险由当事人判断。这样可免去相对人要求一人公司提供营业执照或到公司登记机关查阅的程序,节约了相对人的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在未增加“一人公司”负担的基础上能更好地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三、一人有限公司法人不是股东是否可以?首先明确告诉大家,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董事长、执行董事肯定是股东,但经理却不一定是股东。因为经理通常是由董事会聘任的,也有董事担任经理的。所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为股东。综上所述,一人有限公司在生活中也比较常见,这种公司的法人可以说也就是相应的出资人应当作为法人,也就是俗话所称的老板,但是一人有限公司的风险比较大,公司的法人需要承担公司中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所以治理好公司并不容易。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签订的合同有违约金合理吗?
      签订的合同有违约金合理吗?签订的合同有违约金是合理的。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


·购买房屋的常见纠纷包括哪些
      购买房屋的时候发生纠纷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这点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因此才需要在购房过程中,当事人能够小心注意,尽量避免纠纷的出现,那具体来说购买......


·股权投资企业服务的模式是什么样的?
      股权投资企业服务的模式是什么样的?一、股权投资企业服务的模式一)股权投资企业是指那些通过募集资金购买非上市企业股份的公司。二)股权投资企业......


·行政仲裁与民事仲裁的内容有哪些
      行政仲裁与民事仲裁的内容有哪些一、什么是行政仲裁行政仲裁指的是纠纷双方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


·个人查询他项权证是怎么规定的?
      个人查询他项权证是怎么规定的?他项权证是房屋的购买者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颁发的,房屋的他项权证是专门的部门办理的,本人是可以拿着自己的身份......


·什么样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
      什么样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在借款给他人时,借款双方最好出具借条,并确保借条的效力,以避免纠纷。那么何种借条具有法律效力?由于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会......


·民事诉讼中发回重审的法律规定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发回重审的法律规定情形有哪些民事诉讼中发回重审的法律规定情形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诉意见》的规定,发回重审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租店面中途违约怎么赔偿违约金?
      一、租店面中途违约怎么赔偿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


·隐瞒婚姻与其他女人有了孩子算重婚吗?
      隐瞒婚姻与其他女人有了孩子算重婚吗?婚内出轨或者私生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


·一、潍坊安丘醉驾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潍坊安丘醉驾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对于费用,需要根据案件所在地区、交通以及阶段来收取,一般来说,在本地,一个阶段5千到3万不等。律师事务所与委......


·一、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
      一、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有哪些作为离婚的两种方式之一,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有完全不同的法律程序,那么协议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协议离婚应该满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