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顺序法定监护人程序是怎样的

顺序法定监护人程序是怎样的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是:(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是:(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法定监护人的设立,依其方式,可以划分为当然设立、协议设立和公权力指定设立。
  
  (一)依照通则第16条第2款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二)依照民法通则第17条第1款的规定,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此款所指其他近亲属,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法定监护人的设立顺序,既可保护在先顺序人的身份利益,又可防止其规避监护义务。同时允许监护人依其协议决定何人实施监护,这就是顺序的制度价值所在。在理解法定监护人的顺序规定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1) 在先顺序人优先于在后顺序人担任监护人。但是,此顺序可依监护人的协议加以变更。
  
  (2)在先顺序人为二人以上时,既可全体同作监护人,也可依其协议只由部分人做监护人。
  
  二、如何成为法定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的设立,依其方式,可以划分为当然设立、协议设立和公权力指定设立。
  
  (一)当然设立,指第一顺序人全体做监护人。
  
  (二)协议设立,可分四种情况:
  
  1、当第一顺序人为二人以上时,经其协议,只由其中一部分人做监护人。
  
  2、经各顺序人协议,由第二顺序人做监护人。
  
  3、经精神病人监护人各顺序人协议,只由第三顺序人或第四顺序人做监护人。
  
  4、经各顺序人协议,由各顺序人共同做监护人。
  
  (三)公权力指定设立,即由主管组织指定监护人的设立方式。其要件为:
  
  1、须不能依照当然设立和协议设立程序产生监护人,尤其对于何人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情况。
  
  2、须由主管组织指定。关于主管组织,民法通则规定是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当父母不在同一单位时,则有两个有资格指定的机关),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在为精神病人指定监护人时,是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员会。
  
  综上所述,一般对于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会有一个法定的监护人,其职责需要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一般未成年人和其他患有精神病的人群都会有法定监护人,监护人的确定一般都在近亲亲属中按顺序决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法总则三年诉讼时效的例外规定是啥
      民法总则三年诉讼时效的例外规定是啥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在我国,尽管我国的司法建设制度是用来服务于大众的,......


·试用期辞职需要赔偿吗?
      试用期辞职需要赔偿吗1、试用期间,劳动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2、试用期间,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


·法律援助的含义是什么?
      法律援助的含义是什么?法律援助是我国司法部门为了保障公民可以平等、公平的接受法律服务,获得公正的判决的一项援助制度。当事人在经济条件困难或者......


·新《婚姻法》表兄妹是否可以结婚?
      《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同时废止失效。《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如果“表兄妹”是在这个范围......


·离婚案与财产案是分开的吗?
      离婚案与财产案是分开的吗?是一起的案件;离婚和财产分割要一起开庭。这要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去决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


·劳动关系主要是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所存在的权利和义务的一
      劳动关系主要是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所存在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关系,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或者是劳动者因为工作而受了伤,就必须要......


·2023在道路上飙车违法么
      在道路上飙车违法么飙车,是指以竞技、追求刺激、娱乐或者赌博为目的,机动车在道路、广场、校区等地方超速行驶,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的驾......


·民间借贷可以计算复利吗
      民间借贷可以计算复利吗?复利又称为“利滚利”,在一些借款纠纷中,常见出现复利的现象。复利就是在下一个周期内计算利息的时候把上个周期本金和利息......


·一、新劳动法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赔偿?
      一、新劳动法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赔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


·故意伤害致人双目永久失明怎么判
      故意伤害致人双目永久失明怎么判《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


·公司的债权债务公示多久有效?
      公司的债权债务公示多久有效?一、债权债务公示期一般来说公司债权债务公示的有效时限是60天,但是实际情况多久还是得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来算。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