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有哪些?

不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有哪些?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评残标准分为10级,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本条所称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包括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也就是说,员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1~10级伤残的,即使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孕期,是指女职工怀孕期间。产期,是指女职工生育期间,国家规定产假正常为98天,符合奖励或延长产假情况另计。哺乳期,是指从婴儿出生到1周岁之间的期间。法律对三期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就算是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如果处于”三期“内,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劳动合同法考虑到老职工对于企业的贡献较大,再就业能力较低,因此加强了对老职工的保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如果是男性职工,通常是55岁以上了,这时即使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只能养着直到退休了。适用时需注意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老职工必须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才符合解雇保护条件,如果只是年龄达到条件,但未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用人单位可以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雇。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这份合同的约束就开始生效,这份合同是在保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的条件下诞生的,法律不会偏袒任何一方,这份合同就是解决纠纷的依据,在劳动者身不由己的条件下用人单位落井下石自然是法律不允许的,法律会给出最公正的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强险医药赔偿超过1万如何分摊?
      交强险是我们国家规定的必须要缴纳的保险,所以说有车的家庭基本上汽车都会有交强险。交强险对于汽车方面的作用是非常的大的,一般情况下交强险对于交......


·劳动合同法续签的程序是什么
      原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劳动者的用人单位面临着是否续签的问题。对于用人单位这一方来说,续签意味着未来人力资源成本的变化;对于劳动者来说,续签意味着......


·醉驾检察院做笔录应该怎么做
      醉驾检察院做笔录应该怎么做坦白认罪、家庭情况等这些都可以作为酌定减刑的考虑因素。检察院问话笔录没有固定次数,原则上是调查清楚驾驶人醉驾的全......


·新交规扣3分的情况有哪些?
      新交规扣3分的情况有哪些一、新交规扣3分的情况有哪些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实施的《交通管理法》规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一)上道路行......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依据与程序是怎样?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依据与程序是怎样?对于工程质量,我国有着严格的验收标准。但是即使是这样,现实生活中也是存在着一些豆腐渣工程。对于这些出现的......


·土地使用权买卖合法吗?
      一、土地使用权买卖合法吗?土地使用权买卖是合法的,土地是拥有人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也是需要有法律的认可。土地使用权买卖是土地使用权人以获......


·小贷公司融资限制有哪些
      小贷公司融资限制有哪些小货公司,是主要经营贷款业务的公司,所以相比起其他普通的公司,更加需要融资,以保证资金的充足。那么小贷公司融资限制有哪......


·在实际购买二手房中遇到二手房买卖纠纷是让购房者十分烦恼的事情
      在实际购买二手房中遇到二手房买卖纠纷是让购房者十分烦恼的事情。最为购房者,您只有知道这些常见的购房纠纷,才能尽可能避开这些纠纷,顺利的买到称......


·欠钱不还的人不接电话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人不接电话怎么办一、欠钱不还的人不接电话怎么办双方关于纠纷问题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到法院起诉。需要准备好原告的身份证复印......


·制毒死刑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制毒死刑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


·我国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多久
      我国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多久申请专利意味着发明创造的保护期限是有限的。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