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离婚了抚养费数额怎样确定?

一、离婚了抚养费数额怎样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承担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孩子的抚养权争取在离婚案件中是常常具有很大的争议性的,离婚父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孩子成长的一方,同时孩子较大的也可以遵循孩子的意见。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并不代表可以对孩子以后的生活不用负责任,而是需要更加正确履行照顾孩子的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私闯民宅是否构成刑事责任
      私闯民宅是否构成刑事责任?私闯民宅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私闯民宅构成犯罪的情形: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


·法定试用期工资怎么计算?
      法定试用期工资怎么计算?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


·公司辞退期间社保被断交是否合法?
      公司辞退期间社保被断交是否合法?1、公司辞退期间社保被断交是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


·刑诉法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刑诉法,也就是刑事诉讼法。当当事人所做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时,这有可能会涉及触犯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对案件的受理方做了相关的规定,有的案......


·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的形式有哪些?
      一、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的形式有哪些?科技的发展使得计算机日益成为百姓化的工具,网络的发展形成了一个与现实世界相对独立的虚拟空间,网络犯罪就......


·公司辞退员工一个月通知吗?
      公司辞退员工一个月通知吗?一、公司辞退员工一个月通知吗?公司辞退员工是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但如果对......


·股东责任公司法中的规定主要有哪些
      股东责任公司法中的规定主要有哪些?我国的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多种性质的公司,去其中就包括有多位股东设立的股份公司。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人们对于法......


·一、夫妻再婚后去世财产如何分配?
      一、夫妻再婚后去世财产如何分配?夫妻再婚后去世的情况下,财产应当按照遗嘱的约定认定,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继承分配。夫妻在婚姻......


·合同相对性的法律规定包含什么?
      合同相对性的法律规定包含什么?同相对性原则包含了非常丰富和复杂的内容,并且广泛体现于合同中的各项制度之中,法学界一般都将其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现今法律上诈骗罪如何缓刑
      现今法律上诈骗罪如何缓刑法律上诈骗罪如何缓刑是否可去争取到缓刑,看该情节是否严重与轻微,看看是否法律规定的申请缓刑的适用条件额:缓刑适......


·买房手续需要哪些证件,相关内容有哪些
      买房一直是大众关注的问题,谁都想尽快为自己安置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是买房时我们又处处遇到问题和麻烦,接下来将对,买房手续需要哪些证件、申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